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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第二代身份证的通知
作者:null 发布日期:2012-04-12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目前,我校仍有部分师生尚未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请相关师生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