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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2012学院任期目标责任制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null 发布日期:2012-04-23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浙江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浙工大党[2009]13号) (以下简称《意见》)精神,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聘期,学校对各学院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现本轮任期即将届满,为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推进学院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有效实施,促进学校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学校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任期目标责任制期满考核工作。现就做好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学院任期目标责任制期满考核以《意见》精神为指导,以学校与各学院签订的《任期目标责任书》为依据。通过考核,促进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提高学院办学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二、考核原则
        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
        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单位考核与干部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和等级
        学院任期目标责任制期满考核实行总体考核的办法。考核内容为《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工作目标,对有明确数量要求的指标,根据完成任务指标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对没有明确数量要求的指标,实行工作状态考核。
        学院任期目标责任制期满考核总分为100+X(X为指导性目标完成情况的总分),其中,指令性目标满分为80分,管理特色与创新项目满分为20分,每完成一项指导性目标为5分。学校依据各学院《目标责任书》中每一类目标下的具体指标或任务完成情况,对每个学院逐项进行打分。考核结果分优秀、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四个等级。
        优秀:出色完成任期工作目标任务,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了具有较高显示度的标志性成果或实现了学院突破性进展、跨越式发展,对提升学校的办学实力和社会声誉做出了重要贡献,领导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呈现发展强、党建强的良好态势。
        获“优秀”的学院比例一般占“达标”学院的20%左右。
        达标:全面完成任期工作目标任务,领导班子坚强团结,学院保持积极向上的发展态势,各方面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成绩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基本达标:基本完成任期工作目标任务,其中,指令性目标的完成率在70%以上。
        不达标:指令性目标的完成率在70%以下,或出现严重违纪现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院,不得评定为“优秀”;出现二项及以上下列情况的,评为“不达标”:
        1.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
        2.发生违纪、违法事件;
        3.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不合格;
        4.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新一轮干部集中换届聘任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学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达标”的学院进行奖励。
        对学校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某一方面的突出工作成绩,相关职能部门可以提议设立单项奖励。
        五、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学院任期目标责任制期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筹)、科技处、人文社科处、计财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六、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4月20日--25日   学院自评
        各学院对照《目标责任书》,对本单位任期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撰写自评报告,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学院任期目标责任制期满考核表》。自评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项工作的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工作创新、特色及主要经验;
        3.总结党政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情况;
        4.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等。
        自评报告必须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完成,并确定自评等级。
        各学院请于4月25日将自评报告和《考核表》(纸质各一份)报送人事处人事办(A区--220室),电子稿发送至rsc@zjut.edu.cn
        (二)4月27日--28日  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公示
        各职能部门根据各学院的任期目标和工作实际,审核学院自评报告和《考核表》,形成审核意见。同时,各学院的《考核表》在校园网公示。
        (三)5月初  召开考核会议
        各学院汇报交流任期以来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照《目标责任书》的任期目标对学院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点评。
        (四)5月上旬  学校审定、反馈结果
        学院任期目标责任制期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各职能部门的审核意见,对学院履行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审定各学院考核等次,并反馈考核结果。
 
        实施任期目标责任制是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管理重心下移的有效举措。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要把开展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88320402     联系人:陈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