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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博士后合作导师及申报2009年度博士后人员招收计划的通知
作者:null 发布日期:2009-03-0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为更好地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现就2009年度博士后合作导师增补及博士后人员招收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科申报条件  
  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教师,其所在学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已设立的流动站所涵盖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
  2、非设站但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若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如有重大研究项目、研究经费充足、学术水平高等),可以经全国博管会批准后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招收项目博士后人员。
  二、合作导师申报条件
  博士后合作导师必须为在岗教授或研究员,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学术地位,有充足的支持博士后研究的科研经费。
  三、申报程序
  1、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并计划今年招收博士后的教师,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批表》和《2009年度博士后招收计划表》,审批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报博士后流动站,对跨学院招收博士后的教师在流动站审批前还须报流动站所在学院审批。  
  2、博士后流动站批准后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3、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后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批。
  4、对于已取得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今年计划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教师,只需填写《2009年度博士后招收计划表》。
  四、材料要求及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将汇总后的《2009年度博士后招收计划表》(附电子稿)与《浙江工业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批表》(各1份)于3月15日前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8320097。
  五、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博士后制度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优秀人才方面的重要意义,积极创造工作条件,吸  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我校从事阶段性的研究工作,发挥博士后制度在选留师资时的重要作用。希望各学院认真做好2009年博士后招收计划的组织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