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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4、2005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和2003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组织验收的通知
作者:null 发布日期:2009-03-03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带动我校的课程建设,建设具有一流教学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精品课程,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和《浙江工业大学精品课程再建设项目验收标准》(浙工大教[2005]35号)(附件2)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04、2005年度立项的校级精品课程和2003年度立项的省级精品课程进行验收(需要验收的课程名单见附件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交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题简表》(可到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并详尽填写)
        (2)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总结报告。报告应根据精品课程“五个一流”的建设标准,总结立项以来,课程建设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试方法、实践教学等方面的改革和所推出的各项举措;总结课程网站的使用情况和学生的点击率、师生网上互动以及推动学生网上自主学习的后台支持情况;总结通过建设和改革,教学效果在建设期间的改变情况和学生的评价情况;总结课程的特色和优势,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的计划和打算。
        材料提交时间:2009年4月1日前。
        联系人:张建勇(电话:88320538 Email:puluo@zjut.edu.cn
        2、组织验收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需要验收的精品课程进行验收。其中已评上更高一级的精品课程,只需提供验收材料;未评上更高一级的2004、2005年度校级精品课程,请相关课程负责人准备8分钟的ppt汇报材料进行验收汇报,汇报时间初定为2009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其他说明 达到精品课程验收标准的课程,经学校批准后,自验收通过的下学期起,再享受3年1.2倍系数的教学工作量。增加的0.2倍的工作量经费,必须保证40%(含)以上用于课程的再建设。对未达到验收标准的课程要求整改,一年后必须再次参加验收评估并通过“精品课程”评审。对两次评估未通过者,取消项目负责人二年内校级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类项目申报资格,并在后续教学建设项目申报、立项中,减少所在学院的申报名额。 请相关学院、课程负责人认真准备,进一步做好课程网站的建设,及时更新课程资源、增加师生互动、提高网络浏览量,切实提高精品课程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性和辐射推广作用,以带动全校的课程建设。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以纸质形式下发)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精品课程再建设项目验收标准》(以纸质形式下发)
        附件3 :需要验收的精品课程名单

 

附件3 :需要验收的精品课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