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null 发布日期:2012-04-06 浏览次数:

一、复试基本要求

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A类)的基本要求执行。参加复试的总人数按学院招生指标11.2比例确定。若第一批复试淘汰部分考生,则组织第二批复试,参加第二批复试人数为第一批淘汰的考生数;第二批复试后,若需要,按同样原则组织后续复试工作。同等条件下,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学院安排专人在复试前审查考生的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复试时学院按照招生目录要求统一进行两门课程加试。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应通过复试(推免生不再重复进行),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的主要方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外语听、说、读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能力时,要全面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时,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专业学位硕士复试时突出对学生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察,同时还注重兴趣、爱好、特长、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具体内容如下:

?        综合面试(包含英语听、说、读、写)

?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不与考试科目重复,参考书目详见招生简章)

ü        调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数据库系统原理》 C程序设计》;

ü        调剂计算机技术专业:《计算机组成原理》、《软件工程》;

ü        调剂软件工程专业:《计算机组成原理》、《C/C++程序设计》;

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占40%、综合素质和能力占40%。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合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由政治、英语、数学三门课成绩之和组成。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算成100分制,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60%40%

考生的入学考试综合总成绩排名顺序为:免试推荐学生组、一志愿考生组、第一批调剂考生组、第二批调剂考生组……,每组内考生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

学院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进行调剂。调剂生一律公费。

2调剂申请条件

1)一志愿报考专业:计算机、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等电气信息类专业以及仪器仪表、机械、数学、物理等类相关专业;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调剂生需有数学科目的考试成绩;

4)入学考试专业课相同或相近。

此外,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调剂之前学院须上报包括相同或相近专业名单的调剂方案。相同专业内可以调剂;同一学院不同一级学科之间专业是否相近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认定;不同学校或学院之间跨门类的调剂须报研究生院审批。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固体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动力工程,下同)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试方式码为25的考生可以内部互相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

(7)同等条件下,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优先在校内相关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调剂。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0)其他调剂要求和程序根据国家制定的调剂政策执行。

3、调剂工作程序

1)校内调剂程序。

由考生本人填写调剂申请表,调出学院审批,研究生院审批后交拟调剂学院。

接收学院组织面试并确定是否拟录取。该类调剂考生不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2)接收第一志愿为外校的调剂考生程序。

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第一志愿为外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后,研究生院向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寄发调剂接收函,学校只有接收到调剂考生的试卷档案才能正式录取该考生。

3)考生向校外调剂的工作程序。对于虽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但由于招生名额等限制而不能安排复试或复试后不能录取的考生,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把考生报考材料及时转至考生所联系的招生单位。

4、拟调剂人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术型):18

软件工程(学术型): 18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19

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11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提交拟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不突破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跨学院、跨学科导师要求招收本学院学位点的考生,原则上应提供相应的招生指标。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它

若招生指标另有增加,根据增加的指标的性质和学校的相关操作规定,进行补充复试、录取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2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