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特长生、兴趣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
作者:null 发布日期:2012-04-09 浏览次数:

各位学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浙工大〔201039号)文件规定,本学期我校10级、11级本科生,若符合特长生、兴趣生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将于本学期第10周(41620日)向学院办公室李琰琰(郁A104)递交特长生或兴趣生转专业申请表(空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及相应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特长生转专业:要求上交其是否具有专业特长的相应成果,如出版的专著、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在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等。

2)兴趣生转专业:一是要求其公共基础课通过补考或重学后无不及格课程(根据学校本科培养计划原则意见上规定的大类专业划分范围,若学生申请转入同类内其它专业,则不受公共基础课成绩的限制)。二是对照我校10级、11级各专业当年高考录取平均分,要求从录取平均分高的专业申请转到录取平均分低的专业。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0年浙江工业大学本科专业高考录取平均分统计表》

2011年浙江工业大学本科专业高考录取平均分统计表》

《浙江工业大学特长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浙江工业大学兴趣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
转专业资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