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作者:null 发布日期:2012-05-09 浏览次数:

一、复试基本要求

考生的初试成绩中,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专业课成绩均不低于65分。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创新能力、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英语听、说、读能力。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读能力占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占4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占40分。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100分制),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折算成100分制,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权重为50%

四、录取方法

1.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导师招生名额;

3.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或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五、其它

1. 若考生无故不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 本校硕博连读推免生不重复进行复试。

3. 学院安排专人在复试前审查考生的相关材料,材料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者,或者材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 复试时间、地点、体检、材料审核及其它相关事项,请参见本学院网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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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