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浙江工业大学“最美校友”的通知
作者:null 发布日期:2013-04-24 浏览次数:

  2013年10月,学校将迎来六十周年华诞。为了进一步总结和宣传学校改革发展历程和人才培养成果,弘扬优秀校友的崇高精神和感人事迹,凝聚广大师生员工力量,激励全校师生拼搏进取、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学校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作出新贡献。学校决定在六十周年校庆之际,评选和表彰“最美校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历届校友,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如在校学习期间的班级、寝室、学生社团等等)

  二、推选标准
  “最美校友”应当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1.个人或者集体长期关心、支持母校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并做出重大贡献;
  2.个人或集体的经历或行为,为社会公平正义、爱心慈善事业等作出重要贡献,在一定程度上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代表;
  3.个人或集体在创新创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能够体现“厚德健行”的校训精神;
  4.个人或集体有其他突出事迹。

  三、推选方式
  推荐工作采取以下四种形式:
  1.校友个人自荐;
  2.5人及以上校友联名推荐;
  3.各学院推荐;
  4.各地校友会推荐。

  四、实施步骤
  1.启动评选阶段。4月中下旬,学校成立浙江工业大学“最美校友”评审委员会,制定评选方案,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2.推荐阶段。本通知下发起至6月10日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各学院、各地校友会、各位校友按照组织推荐的要求,向学校“最美校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
  3.组织审查筛选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组织审查筛选材料。学校“最美校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整理、核实推荐材料,经评审委员会讨论确定网上投票的候选人名单。
  4.公示投票阶段。7月20日至9月25日开通学校“最美校友”评选专题网站,接受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投票。10月10日前,学校“最美校友”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方意见和投票结果,确定10名浙江工业大学“最美校友”并向校内外公示、发布。
  5.表彰阶段。在浙江工业大学六十周年专场文艺晚会中对最终评选出的10名学校“最美校友” 进行表彰。对组织推荐浙江工业大学“最美校友”工作积极的学院、校友会授予优秀组织奖,并进行表彰。

  五、报送要求
  1.推荐时需与被推荐校友联系沟通,并征得其同意。各单位须对被推荐校友的基本情况和事迹进行核实。推荐时请附上被推荐个人或集体主要事迹介绍材料500字左右,及生活照和工作照各一张。
  2.请各学院、各地校友会或校友个人,于6月10日前,将推荐个人或集体主要事迹介绍材料500字左右(电子版),及生活照一张(电子版),发送至tw@zjut.edu.cn
  联系人:施老师,电话:0571-88320360;毛老师,电话:0571-8832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