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blj 发布日期:2014-11-2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各硕博士研究生:

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现就选拔及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含在国外就读的自费留学人员)公开选拔,留学期限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一般为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全国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选拔,选派指标5000人,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规模为3000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面向高等学校在读硕士研究生进行选拔,主要通过国内高校的中外合作项目派出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具体选派办法、申报流程、可利用项目等材料,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门户网站查询http://www.csc.edu.cn/Chuguo/fc8d228ee3ec4374ae66c004ccb16e1f.shtml

二、2015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或《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外自费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三、推选单位(各二级学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在出具推荐意见之前,推选单位应与申请人的导师共同对申请材料进行学术规范审查。

    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由研究生院负责出具。

   《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由推选单位组织申请人所在学科专家予以评审,校内主管部门由研究生院盖章。

四、请将书面申请材料一式 2 份(其中1份留存研究生院),于 4 月 5 日前送至研究生院,逾期将不予受理。《单位推荐意见表》请同时提供推荐意见的电子版,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推荐意见电子文档发至邮箱hhw@zjut.edu.cn

请各单位根据项目选派办法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和选拔工作。

研究生院 联系人:胡洪武,电话:88320267。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二〇一十一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