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院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blj 发布日期:2015-05-13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为更好地推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发展,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1432号),现启动2015年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导遴选程序

    1.学院初审:513-520

    申请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佐证材料。所在学位点提出推荐意见。

学院负责核实申请材料并报研究生院。上报材料:《申请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申请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学院《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

注:申请人请将填写完成的《申请表》纸质稿、申请佐证材料复印件在519日联系研究生秘书进行学院初审,520日下午4点前上交初审通过的《申请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申请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之后复核及汇总上报。

    2.资格复核:525-529

    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反馈结果。

    学院上报修改后《申请表》电子稿一份。

    3.申请材料网上公示:61-63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学院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调整,64前上报《汇总表》电子稿一份,《申请表》纸质稿一式四份,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四份。

    4.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议:68-630

    5.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推荐:9月初(具体另行通知)

    学院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院初评结果》,将评审推荐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对表决通过名单进行公示:9月中旬

    二、硕导遴选程序

    1.学院初审:513-520

    申请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佐证材料。所在学位点提出推荐意见。

学院负责核实申请材料并报研究生院。上报材料:《申请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学院《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

注:申请人请将填写完成的《申请表》纸质稿、申请佐证材料复印件在519日联系研究生秘书进行学院初审,520日下午4点前上交初审通过的《申请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申请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之后复核及汇总上报。

    2.申请材料网上公示:61-63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表决:9月初(具体另行通知)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会议评议、表决;

    对表决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院初评结果》,将审议表决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表决,对表决通过名单进行公示:9月中旬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 每位申报博导的教师需交校外专家评审费900元,64前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上交。 

 

    附件1:所需各类表格(rar格式)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学术期刊和专业出版社分级名录(2014版)

 

相关链接:http://www.zjut.edu.cn/newsDetail.jsp?id=1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