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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院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blj
发布日期: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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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更好地推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发展,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14〕32号),现启动2015年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导遴选程序 1.学院初审:5月13日-5月20日 ①申请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佐证材料。所在学位点提出推荐意见。 ②学院负责核实申请材料并报研究生院。上报材料:《申请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申请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学院《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 注:申请人请将填写完成的《申请表》纸质稿、申请佐证材料复印件在5月19日联系研究生秘书进行学院初审,5月20日下午4点前上交初审通过的《申请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申请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之后复核及汇总上报。 2.资格复核:5月25日-5月29日 ①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反馈结果。 ②学院上报修改后《申请表》电子稿一份。 3.申请材料网上公示:6月1日-6月3日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学院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调整,6月4日前上报《汇总表》电子稿一份,《申请表》纸质稿一式四份,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四份。 4.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议:6月8日-6月30日 5.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推荐:9月初(具体另行通知) 学院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院初评结果》,将评审推荐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对表决通过名单进行公示:9月中旬 二、硕导遴选程序 1.学院初审:5月13日-5月20日 ①申请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佐证材料。所在学位点提出推荐意见。 ②学院负责核实申请材料并报研究生院。上报材料:《申请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学院《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 注:申请人请将填写完成的《申请表》纸质稿、申请佐证材料复印件在5月19日联系研究生秘书进行学院初审,5月20日下午4点前上交初审通过的《申请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申请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之后复核及汇总上报。 2.申请材料网上公示:6月1日-6月3日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表决:9月初(具体另行通知) ①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会议评议、表决; ②对表决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院初评结果》,将审议表决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表决,对表决通过名单进行公示:9月中旬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 每位申报博导的教师需交校外专家评审费900元,6月4日前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上交。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学术期刊和专业出版社分级名录(2014版) 相关链接:http://www.zjut.edu.cn/newsDetail.jsp?id=1184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