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blj
发布日期:2016-04-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门): 依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管理办法》(浙工大研[2007]21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2012年及以前重点项目和2013年及以前一般项目的结题工作、2014年所有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一)组织 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二)提交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简表》(见附件4)。 2.项目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的背景、思路和项目研究、实践的情况;项目主要成果简介;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项目推广价值及进一步研究、实践的思路等。 项目总结报告格式不拘,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字数不少于8000字。 4.经过编目的成果原件及相关附件材料。如发表的论文、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电子课件等。 5. 提交相关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发邮箱:yjspy@zjut.edu.cn。 (三)提交时间:2016年4月29日之前。 (四)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审核结题验收项目的提交材料,研究生院进行抽查。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部门)要重视研究生教改的结题验收工作,对照项目申请书审查完成情况,研究生院将视各学院(部门)的结题验收情况考虑所在学院(部门)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立项。 2.2012年以前的重点项目和2013年以前的一般项目如无正当理由仍不能结题,研究生院将统一对这些项目进行终止处理,研究生院将不再同意相关负责人申报新的研究生教改项目,同时将减少所在学院(部门)的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立项数。 联系人:杨细银,联系电话:88320648。 二、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 (一)组织 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研究生教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 (二)提交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 2.项目阶段性报告。项目阶段性报告格式不拘,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 附相关的成果材料。 (二)提交时间:2016年4月29日之前。 (三)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审核相关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研究生院进行抽查。 (四)联系人:杨细银,联系电话:88320648。
附件:1. 需按期结题验收的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清单 2. 2012年以前未结题的重点项目和2013年以前未结题的一般项目清单 3. 需开展中期检查的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清单 4.《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简表》 5.《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验收书》 6.《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情况登记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