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syf
发布日期: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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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关于进一步强化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为切实发挥项目研究与改革成果在推动本科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学校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对项目实效的考核。 现将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报送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①《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题简表》(附件2)。②项目总结报告(1万字以上)。③项目申请书中承诺的建设内容和预期成果附件。(注:根据2013年申报文件要求,重点项目结题时须发表B类及以上相关论文一篇,一般项目须正式发表论文一篇。) 2. 各负责人将已经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1份于 二、项目结题验收程序 1. 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材料。 2. 项目所在单位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学院(部门)盖章后,交教务处。 3. 学校组织项目结题验收汇报答辩会。 4. 学校发文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5. 学校对项目执行情况好、推广价值大的项目予以滚动支持。
2013年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今年年底前必须结题验收(每年学校组织5月和11月两次集中结题验收工作),否则学校将正式发文中止。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完成情况与各位老师教学业绩考核紧密挂钩,学校发文中止的项目,其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申报各级各类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2.《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结题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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