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blj 发布日期:2016-10-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毕业班学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精神,所有高校毕业生的电子图像信息与学历证书信息一起上网供社会查询,毕业生电子图像由新华社浙江分社统一来校采集,并提供82寸彩色照片用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制作。根据新华社浙江分社及结合我校实际工作的安排,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规定时间准时到拍摄场地拍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1、屏峰校区分组拍摄时间:2016113星期四

2、朝晖校区分组拍摄时间安排表:2016114星期五

二、拍摄成本费(18.5/),统一交给学院,缴费时间各学院自行通知。

    各班同学先拍照,拍了的同学费用交班长收齐后于再次通知核对已拍摄名单时上交边老师处。

三、拍摄要求:

1、找到自己的组别,按班级、学号先后顺序排队;

2、按顺序在“全国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学生名单”上签学号与姓名,字体必须工整用正楷书写,签名时请报自己的学号、学院,因字迹潦草不清导致信息错误,后果自负;

3、签好名,不准错位排队,严格按照签名序号等候拍照;

4、拍完照片请马上离开现场,禁止在拍照现场逗留、大声喧哗

四、请各位研究生按规定时间准时到拍摄场地拍摄。

1、学校今年不再组织安排补拍,若不参加电子图像采集者,将无法进行网上电子注册学历信息,后果自负。

2、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本次拍照者,请自行与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其它拍照时间(因新华社原因,从拍照到拿到照片需时较长,为了不影响自己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请尽快联系)联系电话:05718511623387056261。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浙江工业大学代码:10337,学校地址:杭州朝晖六区,邮编:310032

3、自行联系拍摄的毕业照片,请直接邮寄给拍照本人,再由本人交给所在学院。

 

浙工大研究生院

2016-10-18

 

附件:具体分组拍摄时间安排见

 

屏峰校区分组拍摄时间安排表(2016年11月3星期四)

组别

 

时间

学院

班级

人数

总人数

    (B103教室)

   

 

8:30-9:50

研究生

707

法学院、计算机学院、教科学院研究生

204

707

9:50-10:50

理学院、人文、艺术、政管学院

143

10:50-11:50

经贸学院研究生

137

 

 

 

12:40-15:20

信息学院研究生、各学院留学研究生

223

 

 

朝晖校区分组拍摄时间安排表(2016年11月4星期五)

组别

 

时间

学院

班级

人数

总人数

    组 (子良楼A211教室)

   

8:30-9:10

研究生

1295

药学院研究生

145

1295

9:10-9:50

材料学院、海洋学院研究生

133

9:50-11:10

机械学院研究生

265

11:10-11:40

建工学院研究生

101

下午

12:40-13:50

化工学院研究生

261

13:50-14:50

经贸MBA研究生、绿色协同中心

221

14:50-15:30

生工、环境学院研究生

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