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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blj
发布日期: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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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依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管理办法》(浙工大研[2007]21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5年立项的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 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研究生教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 二、提交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2.项目阶段性报告。项目阶段性报告格式不拘,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 附相关的成果材料。 三、提交时间:2016年12月1日之前。 四、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审核相关项目的中期检查材料,研究生院进行抽查。 五、联系人:杨细银,联系电话:8832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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