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blj 发布日期:2017-02-1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的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修改中),认真组织申报。未经申报批准的研究生出国项目,不再列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经费”的资助范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全日制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在读博士研究生及获得免试推荐资格并被录取为我校研究生的应届本科生

二 申请条件

1. 未享受过本专项经费的资助;

2. 联合培养和短期访学人员需通过考试或面试达到外方高校(研究机构)的语言要求;

3.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 经学校同意,由学院或者导师自行联系签订的研究生交流协议,并按照规定程序派遣赴国(境)外高校(研究机构)联合培养、短期访学的;

(二) 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被在境外召开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在完成论文答辩之前举行且会议主题与申请人专业领域紧密相关)接收,获会议主办方的正式录用通知,并应邀在大会上宣读论文的。

三 申报类型

1. 联合培养或短期访学:1-6个月;

2. 优秀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境外召开)。

四 时间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五 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7年3月17日之前将《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经费申请表》(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2016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的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3)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东教南楼203),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jspy@zjut.edu.cn

六 其他事项

    拟申报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研究生暂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学校将在6月底再次启动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项目,未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的学生仍有出国打算的可一并申报。

    联系人:杨细银   电话:0571-88320648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经费申请表》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2017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需提交的佐证材料清单

附件:
附件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