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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7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blj
发布日期: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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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日制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及各导师: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院情况,现将2017年夏季论文评阅、答辩、学位申请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要求 1、请按照浙工大发【2010】19号《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业成果业绩要求请参照浙工大发【2014】31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6】8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2、请按照学位【201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要求,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 3、根据学院培养要求,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100%盲评,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负责送审,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按比例抽取外送盲评,其余由各学院根据培养要求自行组织评审。 4、如果学位论文涉密,请提前告知。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浙江工业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浙工大研【2007】10号)执行。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在论文开题前,由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根据论文产生的背景情况,提出认定涉密学位论文及保密期限的申请,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论文密级应与参与的涉密科研项目的密级等同。申请表须由学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审查,经研究生院、军工装备技术研究院审核,报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批。开题时未进行涉密认定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将不作为涉密学位论文管理。 5、符合学院【2010】17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论文送审与答辩的有关规定》申请毕业的研究生,请填写《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论文答辩申请表》,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按学院规定执行。 6、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所需材料多,请各研究生根据工作安排,做到及时、保质、按量报送有关材料。各阶段所需材料请各班班长收齐后按时间要求交屏峰校区郁文楼A104边老师处。未能按时报送材料者,安排参加下一次论文送审。 二、论文盲审前工作安排(3月2—3月16日) 3月2日~3月10日,学院将核对申请参加答辩和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信息,并按照各学位点的培养方案,对课程成绩、学分标准、发表论文要求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论文不予外送盲审,不能参加论文答辩。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校核并录入导师信息,不符合要求的撤销该申请者的申请。具体参照浙工大研【2010】16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研【2011】9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规定》、浙工大研【2008】12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研【2008】11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研【2008】9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等文件规定。 论文盲审前工作安排及所需材料如下: 1、《答辩资格审查表》一份 全日制研究生请于3月20日至3月23日24:00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 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流程: 1.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zjut.edu.cn/ 2.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3.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4.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5.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导师信息(若导师信息不存在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添加),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情况、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注意:主题词只限定3-5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半角)隔开) 6. 请在打印出来的答辩资格审查表上个人和导师签字后交所在学院。 研究生学位申请群: 161235815,请各位参加答辩的同学加群,按要求修改群名片。
2、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及小论文等成果证明材料一套(纸质稿,附答辩资格审查表后)。每位研究生必须填写《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并附上证明材料:已发表的需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或已录用证明(原件、复印件)、小论文打印稿和电子稿。表中所填写的论文只填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注明:导师第一,二导师第一),发表的学术论文要与所学专业有关联性,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学院预审盲评论文1份(PDF版)。论文不得出现作者及导师姓名等有关信息。盲评论文中删除致谢栏内容,列举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即可。学院教学督导组将对盲评论文进行预审。 以上2、3中,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盲评预审PDF格式学位论文,班长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发blj@zjut.edu.cn或qq在线传57146566,附件名称形式为:“专业-班级-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申请人数”。 5.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及网上评阅。 所有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都需要安排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检测结果以复制比表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一)通过。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小于20%,且段复制比小于30%的为通过,研究生可以进入论文送审环节。(二)不通过。1. 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在20%和50%之间,或段复制比在30%和60%之间,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签字认可后进行论文复检,复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2. 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大于50%,或段复制比大于60%,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至少半年后方能申请论文复检。 完成答辩资格申请的同学,请在3月27日至3月29日11:00前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上传版本以doc为后缀的,大小不超过10M),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 工作流程如下: 1) 完成答辩资格申请的同学,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将学位论文(导师最终定稿版)上传至该系统,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 2) 导师对学生已上传论文进行审核,同意则提交。学院对导师审核后的论文按要求递交学校送审。 3) 学院提交论文后评阅系统自动进行重复度检测,提交当天学生和导师就可查询到重复度检测结果。检测指标达到学院要求的学位论文允许参加论文评审。 4) 评阅专家提交评阅意见后,学生、导师、学院同时能查阅。论文评阅过程中,专家对论文持否定意见是指:在论文评阅答辩意见栏中给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送原专家评审)”或“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盲审论文要求:1、论文封面及内容中不能出现中、英文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 2、“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栏,只要列举发表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就可;3、删除“致谢” 栏具体内容。) 6、申请提前答辩的同学需填写《研究生申请提前答辩审批表》1份,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申请提前答辩的同学所交材料及时间安排与其他同学相同。 7、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年1月下发)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军工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硕士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若暂缓公开学位论文参评各级优秀学位论文,且事后发现学术不端,取消下一年度所在学院评优资格等。 7、盲评费用:盲评费用参照研究生管理文件规定执行。2009级后各专业毕业生未参加过论文外送盲审的同学,盲评经费由学院统一支付; 已参加过论文外送盲审的同学,由个人承担。 三、论文盲审期间工作安排(3月下旬) 1、2月19日,学院研究生秘书根据审查结果,填写《*年*季申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清单》于11:00前报研究生院。 2、全日制研究生填写《学位基本数据表》一式二份并签名,照片用采集的电子照片。 3、各位研究生填写《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表》中“单位对申请人的评语(包括政治思想、科研能力、学习工作表现等)”一栏,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参照模板准备好。 4、在3月19日前未提出学位授予申请、或审查不合格、以及申请延迟答辩的同学,请填写《研究生延迟毕业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交学院。 以上4中的材料请于3月30日前上交,2、3中的材料于答辩结束后与档案材料一起由班长收齐后交研究生秘书。 四、盲评结果的反馈与处理(4月中旬) 1、研究生院及时将论文评阅情况反馈给学院,由学院向学生公布论文评阅结果。 2、学位论文评审材料全部回收,本次评审有效。学位论文评阅合格、评阅专家同意答辩(含修改后参加答辩)的研究生方可安排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评阅中如有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按照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经导师或原评审专家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以上材料需在答辩前一周内上交学院)。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专家有一名不同意答辩者,需将《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原学位论文及修改后的学位论文一式一份交学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研究生院或学院组织增补一名专家进行再评审,专家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增补专家意见仍然不同意答辩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两位及以上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推迟到下次答辩。 3、论文评阅过程中,专家对论文持否定意见是指:在论文评阅答辩意见栏中给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送原专家评审)”或“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五、论文答辩工作安排(4月中下旬) 4月中下旬,学院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同时对毕业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论文答辩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参照学校文件规定,特别提醒: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2、论文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准备材料由答辩秘书另行通知,学生根据通知准备相应答辩材料:5-6份论文供答辩委员会成员评阅(视答辩委员会人数而定)、表决票、答辩记录。在确定答辩日期后,请答辩秘书提前二天张贴答辩小组海报,海报格式见附件。 3、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必须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校正,补充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并将经修改的论文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一起提请导师审阅。经导师审阅同意并签字后,学位论文方可定稿,将《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1份及定稿后的博士论文一式4份、硕士论文一式3份交学院归档,优秀论文再增加一份。 4、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请把电子版材料:定稿论文(pdf和doc)、《学历教育/专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学位申请表》、《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已录用小论文,整理到以研究生自己“文件名为: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命名的文件夹里,经压缩后发班长和研究生工作邮箱(yjsjy@zjut.edu.cn),班长统一收齐后交学院办公室边老师处备份。 5、5月中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学位申请者材料及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并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六、申请学位需上交材料清单(必须提供) 1. 学位论文递交要求 1) 纸质博士论文(黄色封面)一式4份/硕士论文(白色封面)1式3份/ 推优再增加1份 (必须有学生、导师的签名,是否涉密必须打钩,请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电子稿与最终纸质稿的一致性,确保论文内容、排版等完全相同)。 注:学位论文格式:“封面和原创性声明”格式全校统一,详见附件;“正文的内容和格式”见2010版论文模板。
2) 论文终稿电子稿PDF和word格式各一份(文件名:论文题目(姓名).pdf或.doc,与打印稿一致,上交前请确认各版本论文可以正常打开)。 3)答辩通过一周内将学位论文终版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归档,保持版本与以上一致。 2.《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并交电子稿一份。 3.答辩记录一张。(注:答辩记录人需具有中职或已取得硕士学位的本专业人员担任) 4.表决票五张(具体根据答辩小组委员会人数来定,请各班长来办公室领取盖过学院公章的表决表及归档档案袋)。 5.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和小论文电子稿一份。注:表中所填写的论文,只填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注明:导师第一,二导师第一)。已发表的需交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含杂志封面、目录、封底、正文全),SCIEIESI论文提供检索的小论文pdf格式电子稿及检索页全屏截图;已录用但还未发表的需交已录用通知书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拿来核对)和小论文打印稿,并提交小论文电子稿。如期刊为SCI、EI等检索的请提供检索证明(图书馆检索或网上打印稿导师签字)。 6.学位报送电子表格,根据代码手册将个人相关学位申请信息按照学历博士/学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分类填写校核后,电子稿上交存档。
注:所有上交的电子稿请保存在以“学号+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班长统一整理好后在结束答辩申请学位前交研究生秘书存档(各班长请确认上交存档大论文是否能正常打开,邮件发blj@zjut.)。 七、优秀学位论文申请(含当年春季、夏季毕业推优学生) 根据学校最新文件规定,请符合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加学院组织的推优大组答辩,符合学院优硕论文免答辩条件的同学请自主申请和说明。校优硕论文论文评选标准、院评选程序、学院大组答辩委员会安排、免答辩条件及推优材料报送归档通知如下。 l 评选原则、校优硕论文论文评选标准等,见文件规定 l 院评选程序 1. 本院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 2. 导师同意并提出推荐意见; 3. 申请人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小组论文答辩并被推荐为优秀; 4. 申请人参加学院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大组论文答辩并被推荐为优秀; 5.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l 学院大组推优答辩委员会安排 时间:2017年5月22日周一上午9点 l 优秀硕士论文免答辩条件 在小组答辩推优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优硕论文免答辩: 1. 两位盲评专家均推优; 2. 有一位盲评专家推优,两位盲评专家评审成绩均不低于B,且在A类或SCI、EI期刊上发表或录用了学术论文(不包括会议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 3. 有一位盲评专家推优,且论文盲评成绩两个A。 l 推优材料报送及归档 1. 《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电子稿; 2.各被推荐人填写的相关推荐表格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以“学院排序+姓名+推荐表/简况表”格式命名文件,如“化工01+王**+推荐表”; 3.各被推荐人的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凡在推荐表中填写的项目均需佐证材料一一对应),电子稿以“学院排序+姓名+佐证材料”格式命名文件,纸质稿和电子稿需一一对应; 4.各被推荐人学位论文最终版电子稿(pdf格式)一份,论文最终版电子稿以“学院排序+姓名+论文”格式命名文件; 5.各被推荐人的论文评阅书电子稿(pdf格式带水印)、答辩记录扫描件,以“学院排序+姓名+评阅书/答辩记录”格式命名文件。 以上材料请打包以“学院排序+姓名+博士/硕士”格式命名,与2017年夏季学位申请材料同时于5月18日下午2点交学院研究生秘书预审。 特别说明:请当年春季毕业推优的硕士生在2017年5月30日前及时联系边老师补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硕士学位当年9月份前获得的与硕士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材料。 八、盲评、答辩、学位申请时间进程 3月23日下午3点前:班长统一收齐交资格审查表(签字有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清单》、预审论文电子稿1份(学号+姓名+专业.pdf); 3月23日-26日:学院研究生督导组论文预审 3月24日-26日:学院初审结果动态反馈及论文修订; 3月27日-29日:学生上传论文终稿(pdf)到评阅系统,导师审核,学院审核及上报、电子检测结果反馈; 3月30日前:学院审核和递交评阅系统论文,学院盲评并上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清单。 4月中上旬:校外专家盲审,及院送盲评结果返回校抽论文盲审结果返回。 4月20日前:各答辩秘书或学生上报本组《答辩情况汇总表》到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督导组; 4月下旬:各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 5月15日前:各答辩小组结束答辩,学生上交学位申请等资料; 5月20日前:学位审核申请材料公示、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通过的学位审核名单及推优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审议; 5月底:校学位委员会学位审核,公示后授予学位; 6月初:学生培养材料归档案馆(另,提供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成绩单、学位申请表、学籍表原件由辅导员归学生个人档案); 6月底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凭离校手续、毕业材料上交齐全发放证书); 请相关导师和研究生做好毕业环节工作,以免影响学位授予。请各专业研究生相互转告,配合做好毕业环节的各项工作,谢谢! 附件列表: 1、学院关于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2、2-2017夏季学生用各类表格(汇总表、学位申请表、原创性声明) 3、研究生申请提前答辩审批表 4、2016版学位报送(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 5、2016版学位申请表(硕士、博士) 6、研究生延迟毕业申请表 7、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 8、海报格式 9、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 10、计算机、软件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情况汇总表 11、浙工大计算机软件[2010]17号:硕士论文答辩申请 12、答辩用表 13、论文格式规范(2010版) 14、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的通知 15、《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 16、计算机-优秀论文推荐(2016版) 17、学院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论文送审与答辩的补充规定(浙工大计算机/软件[2012]15 号文) 18、评阅系统使用手册 19、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申述表 21、答辩秘书工作规范-2016 22、归档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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