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通知
作者:syf 发布日期:2017-03-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持续推进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要求,按照“学校先建设、线上先应用,后评价认定”的方式,现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各学院(部)要综合考察本院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要素择优推荐。课程建设要严格按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要求,确保建设质量。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中,各学院要立足自主建设,集聚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注重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促进课堂教学改革创新;强化规范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在线课程教学过程运行监管。

二、推荐课程类型

1.公共基础课(包括通识教育类课程);

2.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

3.具有浙江社会历史文化特色的课程;

4.各高校有特色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

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学科组建教学团队建设课程。

三、建设程序及时间

1.各学院(部)组织课程负责人先行建设并线上运行。2017316日之前,课程负责人登录“浙江工业大学网络教学平台”(网址http://www.spoc.zjut.edu.cn),将《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上传,学院择优推荐后报学校,学校初审后择优推荐到省平台。经学校推荐的课程,负责人于2017325日前登录“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网址:zjedu.moocollege.com)开展课程建设,并将《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最终版本(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jxk@zjut.edu.cn

2. 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联盟对申报课程的线上应用情况实施动态管理,采集相关课程的视频质量、教学资源完整程度、学习人数、课程共享使用情况等数据,报送浙江省教育厅,作为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的依据。

3.浙江省教育厅依据联盟提供的课程平台运行相关数据,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认定,发文确定第二批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2.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

          3.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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