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院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及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syf
发布日期: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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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化人才培养改革的决定》、《浙江工业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6号)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现决定开展2017年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内容要求 教学改革项目应紧紧围绕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开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研究项目必须理念上要有突破,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研究内容有较强的针对性,研究成果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 本次教改分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围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注重自身与行业企业的紧密联系优势,紧紧围绕工程教育改革的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针对新工科建设和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新时期工程教育改革创新。 重点项目选题可围绕: 1. 工程教育的新理念——结合工程教育发展的历史与现实、国内外工程教育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分析研究新工科的内涵、特征、规律和发展趋势等,提出工程教育改革创新的理念和思路; (1)按照工程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理论,基于CDIO、OBE理念工程教育全过程改革的思路与研究; (2)坚持并落实“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理念的工科专业建设思路与研究; (3)国际工程教育改革经验的比较与借鉴。 2. 学科专业的新结构——面向新经济发展需要、面向未来、面向世界,开展新兴工科专业的研究与探索,对传统工科专业进行更新升级等; (1)面向未来技术和产业发展人才需求的新工科专业建设思考与研究; (2)基于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传统学科专业改造升级探索与实践; (3)探索学科专业设置管理与专业动态调整的新思路与新范式。 3. 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在总结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CDIO等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和实践。 (1)新工科多方协同育人模式改革与实践; (2)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3)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工程教育全过程探索与实践; (4)新工科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5)本研衔接新工科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4. 工程教育的新质量——在完善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新兴工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开展多维度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等。 (1)面向新工科的工程实践教育体系与平台构建; (2)探索建立与学分制相适应的课程设置、学籍管理、质量监控、考核评价等教学管理制度; (3)新型工程教育信息化的探索与实践; (4)面向新工科建设的教师发展与评价激励机制探索。 一般教改项目选题可围绕: (1)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2)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探索与实践:信息技术与人才培养模式深度结合;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过程充分融合,生成教学新形态和新模式; (3)基于产出导向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实践; (4)新高考招生改革背景下的课程教学改革; (5)基层教学组织在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课堂教学质量保证、考教分离等方面的改革与实践; (6)实践教学组织方式创新与校企合作机制建设; (7)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等。 此次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原则上不受理课堂教学改革项目,2017年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另行通知。 二、立项基本条件 1. 每个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没有尚未结题、被中止的教学改革项目、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等教学建设项目;负责人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学校、出国一年及以上的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2. 申报的教学改革项目必须不属于校级(含)以上已经立项和验收的各类在建项目中明确要完成的内容。 三、项目申报程序和时间 1. 各申报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上传到教学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spoc.zjut.edu.cn。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一式五份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书面材料及电子版送学院办公室(联系人:沈雁飞,电话:85290676,Email:shenyanfei@zjut.edu.cn)。学院讨论审核后,确定2017年度学院教改项目。 2. 各学院需在系统中对学院所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每个学院(部)推荐到教务处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017年本学院院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总数的50%,2017年尚未立项的学院以2016年立项为准),汇总并排序。教学项目平台开放时间:2017年6月26日8:00—9月30日16:00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 请各学院于2017年10月10日前将《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各一式一份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务处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确定立项建设名单。 联系人:肖岩;电话:0571-88320442。 四、建设期限和资助经费 1.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浙工大教[2015]5号)文件要求,项目的结题验收采取学校定期组织汇报答辩会形式。验收项目结题时,请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结题简表、总结报告(不少于1万字)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重点项目结题时须发表CSSCI及以上相关论文一篇,一般项目须正式发表论文一篇。本年度立项资助的教改项目须在2019年6月前结题。 请各学院重视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进展,做好项目进程管理,并在学院内部适时举行项目结题汇报会以扩大项目成果共享面。 2. 请学院在推荐意见中明确承诺所推荐项目在学校立项后给予至少50%的经费配套,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2017年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 2. 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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