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7/2018(2)学期本科教学 研究生助教岗位的通知2
作者:syf 发布日期:2018-02-01 浏览次数:

为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本科课堂教学创新、提高本科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工大教[2017]28号)文件精神,特设立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

一、学校设立的助教岗位如下:

序号

任课教师

设岗课程

修课对象

修课人数

助教需求人数

1

郭东岩

程序设计基础Python

工商管理

80

1

2

李强

程序设计基础Python

2017金融学01;2017金融学02

60

1

3

黄玉娇

程序设计基础Python

2017法学0304

60

1

4

龙胜春

程序设计基础Python

工商管理1712

80

1

5

卢书芳

程序设计基础Python

2017知识产权0102

55

1

6

龙海霞

程序设计基础Python

2017法学0102

60

1

7

杨海平

程序设计基础Python

绿色制药201701;绿色制药201702

61

1

8

郑红波

程序设计基础Python

17级信息系统

60

1

9

李强

大学信息技术基础(预科)

全校

800

1

10

王万良

人工智能导论

计算机实验班1601

计算机+自动化1601

60人左右

1

 

二、申请助教岗位研究生条件

1.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应为本校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一位研究生只能承担一个助教岗位,且不得同时承担助研或助管岗位。在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已经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生可酌情申请本科教学助教岗位。

2.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需品学兼优,责任心强。所学专业与申请岗位相同或相近,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成绩无不及格课程。

3.设岗学院录用的研究生助教,必须经过教师发展中心集中上岗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的研究生可正式获得相应的助教岗位。

三、助教岗位职责、津贴和考核

1.助教应听从主讲教师指导,服从主讲教师的工作安排,协助主讲教师组织课堂讨论,指导习题课,进行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辅助工作并参与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教学环节的指导工作。

2.助教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每月40小时。助教原则上要全程随堂听课。

3.学校设立的助教津贴标准为博士生一般不低于800/月·人,硕士生一般不低于600/月·人,由学校专项经费支付。

    4.助教的考核详见《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工大教[2017]28号)文件。

四、助教的选拔程序

有申请意愿的研究生,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申请表》(附件3)和2017-20182)学期助教聘任结果汇总表(附件1),以姓名命名,电子版发shenyanfei@zjut.edu.cn,纸质签名稿31-6日交计D437沈雁飞老师处。

学院成立研究生助教遴选小组,根据报名条件选拔合适的研究生上岗,选拔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助教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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