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做好审核201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工作的通知
作者:blj
发布日期:2018-03-04
浏览次数:
各老师: 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2个学位点进行2018年硕士招生资格审核工作,请您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修订)》(浙工大研〔2017〕8号)(附件1,主要参考第三、五、六、七、八、十二条),做好2018年招生资格审核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条件要求 1.申请者须满足《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修订))(浙工大研〔2017〕8号)(附件1)相应的招生条件。 2.研究生指导教师要牢固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严格遵守学术道德的规范准则,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师表形象,对于出现师德失范行为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审核程序 1. 3月7日下午4点前:申请者填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稿提交学院办公室A416,电子稿发blj@zjut.edu.cn。 2.3月8日到9日:学院汇总材料并初步审核,并提交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3月12日:学院网站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时间3月12日~16日,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包括每位申请者的《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学位点所在学院将相关表格材料上交研究生院(联系电话:88320390、88320364;E-mail:zjutxwb@zjut.edu.cn)。 4.研究生院对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者或学院,将取消申请者当年及下一年度的招生资格,并扣减相关学院的招生指标。 三、其他说明 1.高端人才范围: ①国家级: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人才计划(青年人才计划)、人事部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专家。 ②省级:省特级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浙江省人才计划、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等专家。 ③重大项目获得者: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在研的Ⅳ类及以上项目主持人,“在研”项目是指各类纵横向项目在合同执行期内(2013.1.1-2017.12.30)。 注:根据文件规定,高端人才符合第三条基本条件可以直接招收研究生,详见文件的第三、七条。 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等材料须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修订)》(浙工大研〔2017〕8号)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2018年学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2018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