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校校历,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4月7日放假,共3天,4月8日(周日)上课。
4月8日(周日)补上4月6日第5周(星期五)的课。
请需调课补课的教师到教务处、研究生院办理调补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