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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审核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工作的通知
作者:blj
发布日期: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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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今年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将主要依据各学院的学科平台、科研业绩、研究生培养质量、核心课程和实践基地等培养平台、生源和国际化、高端人才等因素,因此,各学院应充分发挥学位点建设的主体作用,加强质量意识,遴选高水平指导教师,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修订)》(浙工大研〔2017〕8号)(附件1),为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条件要求 1.申请者须满足《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修订))(浙工大研〔2017〕8号)(附件1)相应的招生条件。 2.研究生指导教师要牢固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严格遵守学术道德的规范准则,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师表形象,对于出现师德失范行为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审核程序 1. 申请者填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2.所在学院汇总材料,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包括每位申请者的《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公示无异议后,学位点所在学院将相关表格材料(附件2-附件5)于2019年3月11日之前交研究生院(联系电话:88320390、88320364;E-mail:zjutxwb@zjut.edu.cn)。 学院工作安排: 2月25日~27日:导师报送招生资格申请表、汇总表及佐证,本人签字的纸质稿交学院办公室计A416,电子稿发blj@zjut.edu.cn。佐证可以是纸质或pdf的电子稿(按照申请表和汇总表中的成果顺序汇总成一个文件),包括人才头衔、纵向横向项目等级、到校经费数、学术论文及论文等级检索证明等。 2月28日~3月5日:学院审核并反馈意见 3月6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及公示 3月11日:报送学校研究生院 学院联系人:边老师,85290136,blj@zjut.edu.cn 3.研究生院对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者或学院,将取消申请者当年及下一年度的招生资格,并扣减相关学院的招生指标。 三、其他说明 1.高端人才范围: ①国家级: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人才计划(青年人才计划)、人事部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专家; ②省级:省特级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浙江省人才计划、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等专家; ③重大项目获得者: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研的Ⅳ类及以上项目主持人,“在研”项目是指各类纵横向项目在合同执行期内。 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等材料须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修订)(浙工大研〔2017〕8号)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学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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