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blj
发布日期: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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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改革文件要求,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 长: 梁荣华 副组长: 朱艺华 成 员: 王万良、朱艺华、朱李楠、江 颉、沈国江、范 菁、梁荣华(按姓氏笔画排) 秘 书: 边林洁 纪律监督:潘 翔 三、招生名额
四、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及其它要求如下表如示:
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10分,总分下降30分。” 2、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报考本校考生于2019年3月23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在计算机大楼A411进行资格审查;2019年3月24日(周日)上午8:30在计算机新大楼进行复试。复试分组见计算机大楼A4大厅公告栏通知。 (2)第一批调剂考生于2019年3月27日(周三)上午9:00—11:00,在计算机大楼A411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下午13:00在计算机新大楼进行复试,复试分组见计算机大楼A4大厅公告栏通知。 注:所有攻读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并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表提交相关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要求见第七条。 3、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4、差额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差额复试比例如下表所示:
5、复试资格 复试前,考生须提供相关资格佐证材料,资格审查通过者给予安排复试。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参加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采取综合面试形式,以复试小组成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 (2)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能力三部分,分别占总分40%、40%和20%。专业素质能力主要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外语能力考核英文阅读、听力和口语。 7、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2019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8、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工作 第一批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3月22日(周五)上午10点开放,3月24日(周日)晚上10点关闭。 1. 拟调剂人数
2. 调剂申请条件 (1)所学专业要求:
(2)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本院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见第四条第1点基本复试分数线表格。 (3)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需有统考政治、英语、数学(一或二)科目的考试成绩。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若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则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院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总分加10分政策。 (6)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总分加10分政策。 (7)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8)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9)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10)学院锁定考生调剂志愿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1)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非全日制专业也可以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入学之后不得再调整学习方式。 (12)其他调剂要求和程序根据国家制定的调剂政策执行。 3. 调剂工作程序 (1) 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 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 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4) 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 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学院在发送待录取通知确认时明确告知)确认同意并待录取。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本学院拟录取名单。考生的入学考试综合总成绩排名顺序为:免试推荐学生组、一志愿考生组、第一批调剂考生组、第二批调剂考生组……,每组内考生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调剂至非全日制专业,在复试前须签订《知情同意书》。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校医院统一进行或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表提交相关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体检工作 具体体检时间安排如下(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3月25日(周一)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点半至3点半,朝晖校区医院。3月26日(周二)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点半至3点半,屏峰校区医院。3月27日(周三)上午8点至11点,朝晖校区医院。体检请带本人身份证。无须空腹,无须带体检表。体检费为60元。 另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另提醒考生:在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 在外校参加过体检的,可持外校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保健科,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校医院联系电话:0571-88320504。 八、招生咨询 全日制招生联系人:边老师 咨询电话:0571-85290136 非全日制招生联系人:方老师 咨询电话:0571-85290795 传真:0571-85290136 九、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0571-56075072 邮箱:panx@zjut.edu.cn 通讯地址: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计算机学院,邮编:310023 十、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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