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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浙江工业大学十一届三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作者:wcw
发布日期: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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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代表团: 经研究,浙江工业大学十一届三次教代会暨十二届三次工代会拟于今年上半年召开。为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现就本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9年3月22日—2019年4月12日17:00。超过截止时间收到的提案一般作意见、建议处理,不再进入提案办理程序。 二、征集范围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学校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三地”建设,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推进以“质量立校、特色强校”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构建高水平学科体系、汇聚一流师资队伍、打造一流学科平台、产出一流科研成果、做出一流贡献,着力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深化治理体系改革,完善学院、学科、专业(学位点)立体布局,优化校机关机构设置与职能调整,健全人事激励体系,全面激发办学活力的意见和建议; 5.关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社会声誉,凝心聚力、爱校荣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其它关于教职工关心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下述问题不能作为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 3.提案一般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并由4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附议人数不足的属于无效提案。 4.提案必须按照“一事一案”格式提出,“一案多事”的提案无效。 5.十一届二次教代会及之前已形成提案的问题不再重复申报。 6.不具代表性的仅涉及教职工个体的具体问题。 7.缺乏可操作性。 二、工作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代表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2.各位代表应从学校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立足新时代学校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就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符合学校整体利益。 3.各位代表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利,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要切实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力求做到“三有”(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三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基本要求撰写提案。 四、提案递交 今年提案征集使用电子系统或电子邮箱,请各位代表从学校主页网站登录“浙江工业大学办公系统”提交提案。网址 http://172.16.7.61/(因浏览器升级、系统兼容等问题,代表使用系统时,需要将服务器地址设为安全站点,并下载安装办公系统控件)。各代表团也可以直接通过邮箱提交,将提案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tawyh@zjut.edu.cn。 联系人:赵彬,联系电话:883208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