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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2019年出访研修地方合作项目创新子项目的通知
作者:fanglei
发布日期: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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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配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促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自2019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在地方合作项目中新增地方创新子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出访研修地方合作项目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30号)精神,现就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结合浙江发展需要和具体实际,浙江省计划将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设立2个创新子项目,项目周期为3年(2019—2021年),计划每年选派25人公派出国访学研修。 1.服务浙江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工程 (1)项目目的。为进一步提升一流学科实力,尽快接轨世界学术前沿,计划每年在省一流学科中选派学科骨干教师赴国外学习研修,通过3年时间,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学科带头人,回国后充分发挥其核心骨干和智囊作用,提升学校学科建设和整体发展水平。 (2)选派学科:省一流学科(A类、B类)。 (3)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高级研修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服务浙江省“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1)项目目的。为进一步创新我省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机制,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高水平科技创新群体,计划每年从省属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中遴选一线教科研人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重点开展合作研究,通过3年时间,培育若干个具有明确创新使命,具备创造先进科技成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的创新团队。 (2)选派对象:高水平创新团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 (3)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高级研修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应在我省增设的2个创新子项目框架范围内,且具有长期性规划(3-5年),与国外有相关合作基础。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 3.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 4.合作协议应明确选派人员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5.选派人员以每项目2-5人为宜。 三、项目申报程序 1. 2019年4月23日前请各单位于将《2019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见附件),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东科教南22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k@zjut.edu.cn。 2. 2019年4月24日学校组织推荐并报送至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整合统筹,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获批后,人选经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留学人员纳入国家公派留学统一管理。 本项目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浙江省按1:1比例分别承担。 联系人:谢春萌,联系电话:88320543。 学院申请老师请在4月23日12:00前将《2019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见附件),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计A416,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nglei@zjut.edu.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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