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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类)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cwj 发布日期:2019-04-29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工大发〔201913号)(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现启动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受理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类别

(一)优秀青年科学家专项(RF-A。该类项目的申请者须为38周岁以下正式在编教师,已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等类以上科研项目,并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该专项旨在资助申请人申报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等以上人才类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项。

(二)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专项(RF-B。该类项目的申请者须40周岁以下正式在编教师,已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基金等类以上科研项目,且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该专项旨在资助申请人申报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省级及以上科技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项。

(三)校重点研发计划专项(RF-C。该专项按学校顶层设计,统筹安排,重点资助,旨在聚焦国家、区域重大需求和学校科技发展规划,提升学校应用基础研究、突破浙江省支柱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能力和水平。该项目重点资助多学科交叉的科研团队开展前沿科学问题,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类科研项目的预研和培育国家级科技奖励等重大科研成果。项目负责人须为45周岁以下正式在编教师,且已主持类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目团队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科的在编教师组成,年龄原则上都不超过45周岁。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项。

二、经费安排和指标分配

2019年度学校科技类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拟安排390万元。根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万以下项目一次性拨付,20万以上项目分批拨付,制定2019年度经费安排。

类型

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万元)

年度支持项目数(项)

年度专项总经费(万元)

优秀青年科学家专项

RF-A

10

15

150

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专项

RF-B

30

(首期50%

6

90

校重点研发计划专项

RF-C

50

(首期50%

6

150

总? 计

-

27

390

 

各学院、直属研究院2019年度优秀青年科学家专项(RF-A)和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专项(RF-B)的申报项目数指标,是根据《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专项申报要求,通过统计近五年各单位满足申报条件人数进行折算所得,具体数值如下:

 

所在部门

优秀青年科学家培育专项(RF-A

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进专项(RF-B

学校重点研发计划专项(RF-C

化学工程学院

4

2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自由申报

海洋学院

1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

机械工程学院

6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3

2

信息工程学院

3

1

生物工程学院

2

1

环境学院

2

1

药学院

1

1

建筑工程学院

2

1

理学院

4

1

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1

1

激光先进制造研究院

1

总计

30

16

三、评审与立项

本次申报项目将分为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高端制造、绿色化工和其他领域五大类进行评审和管理。

1.学院推荐:相关学院、直属研究院(中心)严格按下达的项目指标数推荐,不接受超项推荐。

2.形式审查:科研院对在申报有效期内提交的项目申请书中申请人年龄、已主持项目情况等条件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有效申报材料情况在网上进行公示。

3.通讯评审:依托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的专家库,在相关领域分别挑选若干名校外行业专家进行通讯评审。专家根据学校《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三类专项资助目标,结合申报书提出的项目立项意义、研究方案和可行性分析、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经费预算等进行综合评分。

4.会议评审:在校外专家通讯评审的基础上,组织校内评审人员对申请项目进行综合会评,现场公布投票统计结果。

5.发文立项:评审结果经报学校同意,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正式立项,并发文公布。

时间进度表

工作进度

时间安排

备注

自主申报

516日(周四)前

学院限项,逾期不受理,请勿错过,推荐后不增补

学院推荐

517-526

学院组织推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形式审查

65日(周三)前完成

受理项目网上公示

通讯评审

6月中旬完成

会议评审

6月底前完成

发文立项

学校批准后公示

四、其他要求

(一)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期内,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开展科教融合工作,吸纳优秀在校学生参与。

(二)成果标注要求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技术文件、专利、成果报道等应注明“浙江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Provincial Universities of Zhejiang)和资助项目编号。

(三)申请书填写要求

申请者须按申请类别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科技类)申请书》(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书中涉及学科名称、学科代码请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附件2)的学科分类填写,要求填写到二级学科。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请人将双面打印的纸质版申请书(附证明材料复印件于左侧装订成册)各一份于2019516日下午16时前统一报送到学院办陈婉君处,电子版申请书(WORDPDF格式,文件名均为“专项代码-姓名-研究领域”;含附件)及汇总表请通知发至婉君邮箱,未按时报送材料将被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科研院项目办(东科教南二楼209室)   联系人:冯雯

电话:88320515                        邮箱:fwmolly@zjut.edu.cn?

 

学院办(计算机大楼D437           联系人:陈婉君

电话:85290667                       邮箱:wanjun@zjut.edu.cn


附件:
2019.05.16-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类)项目申报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