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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杰出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fanglei 发布日期:2019-06-13 浏览次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 ? 为表彰奖励在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民教师,促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人社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浙江省杰出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9〕55号),决定开展2019年浙江省杰出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学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 ? (一)评选范围。原则上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省部级及以上)称号的在职教师(在浙“两院”院士除外)中推荐。

? ? (二)评选条件。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和博大的仁爱之心,主动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自觉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书育人成绩突出,为我省教育事业作出重大贡献。具体条件:

? ?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受到师生的广泛敬重和信赖,能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 ?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具有符合新时代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立德树人,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追求“轻负高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守教学一线,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卓著。

? ?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努力探索教育创新,在推进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成绩突出。

? ? 4.治学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科研水平,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成果具有较高价值或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省内乃至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 ? 二、推荐名额

? ? 全省评选表彰名额15名。我校可推荐1名(原则上为从事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

? ? 三、推荐要求

? ?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浙江省杰出教师评选推荐工作,多形式向广大教师宣传评选条件,坚持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强调公认度、先进性、典型性、示范性,将最优秀的教师推荐出来。要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如是中共党员,所在党组织要出具写实性推荐意见。

? ? 四、表彰奖励

? ? 浙江省杰出教师由省人民政府发文表彰,享受省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省财政给予每人5万元奖金,并于2019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 ?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 ? 1.6月19日前:所在单位进行推荐并民主测评。推荐人选需准备下列材料:

? ? (1)《浙江省杰出教师推荐表》(附件1)一式1份及电子稿;

? ? (2)《浙江省杰出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及电子稿;

? ? (3)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稿,要求真实详尽,富有感召力,字数3000以内(另附);

? ? (4)教师个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重要材料复印件。

? ? 如推荐人选为中共党员,所在党组织出具写实性推荐意见一式1份。所在单位将上述材料纸质稿于6月19日报人事处师资办,电子稿发送至szk@zjut.edu.cn。

? ? 2.6月28日前:学校组织评审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征求校纪检监察办的意见并公示后,向省教育厅报送材料。

? ? 联系人:谢春萌,联系电话:88320543。

? ??附件1:浙江省杰出教师推荐表.doc

? ??附件2:浙江省杰出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学院申请老师请在6月17日11:00前把第五条中所有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交计A416,电子稿发送至fanglei@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