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2020年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blj
发布日期:2019-09-24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及《学校关于<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攻读我院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有关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1.博士招生组织机构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下,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其中纪律监督员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 组 长: 梁荣华 副组长: 朱艺华 成 员: 范菁、高飞、梁荣华、沈国江、王万良、朱艺华(按拼音序) 秘 书:边林洁 纪律监督:潘翔
2.硕士招生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 长: 梁荣华 副组长:朱艺华 成 员:范菁、江颉、梁荣华、沈国江、王万良、朱艺华、朱李楠(按拼音序) 秘 书:边林洁 纪律监督:潘翔
二、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 三、招生指标 计算机学院博士点专业及推免指标如下:
计算机学院各硕士专业及推免指标如下:
四、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地点及录取专业 (1) 第一批(9月28日周六下午17:00前推免系统报名):9月29日周日下午13:30开始面试。本学院将充分满足推免生所报的专业志愿。 (2) 第二批(10月8日周二上午9:00前推免系统报名):10月9日周三下午13:30开始面试。本学院将基本满足推免生所报的专业志愿。 (3) 第三批(10月16周三下午14:00前推免系统报名):10月17日周四上午9:00开始面试。本学院将考虑推免生所申报的专业志愿,但根据各专业已招生人数最终确定推免生的专业(可能无法满足推免生所申报的专业志愿)。 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计算机大楼学院会议室,详细复试分组、时间、地点以学院公布的复试安排为准,请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最新通知。 2、工作规范 (1) 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 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 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应妥善保存。 3、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 《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2) 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 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 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 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6)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4、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 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首先回答本学科(专业)的标准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其中英语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40%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占40%。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五、录取工作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 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4.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5. 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7. 我校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其中被录取直博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8. 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奖助学金等均可享受博士生待遇。直博生无论何种原因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的,自确定之日起,终止享受相关待遇,已享受的直博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应如数退还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六、体检 所有考生请在相应学院确定拟录取后完成体检。 需要体检的考生可以至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医院体检中心203体检,时间为10月16-10月18日(周三-周五)下午13:30-16:00。注意事项:1、抽血无须空腹。2、参加复试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同时缴纳60元体检费。3、体检表及化验单上必须注明报考学院、清楚填写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项目。4、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交至发表处。5、玉泉校区医院联系电话:87951103或87951619.考生也可以选择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在校外体检的(除浙大玉泉校区医院),请在完成学院“待录取”确认后一周内将体检表提交到我校校医院保健科,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我校校医院联系电话:0571-88320504。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举报、投诉、申诉方式 联系人:潘翔 电话:0571-56075072 八、本方案如有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2019年9月23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