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院级教改及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syf 发布日期:2019-10-11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浙江工业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2019-2023)》的精神,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新需求,调动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教学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教学综合改革,切实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2019年度院级及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题范围

2019年申报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主要围绕新工科建设、新文科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及教材建设的改革与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及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

 

重点项目选题可围绕:

1.     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与实践;

2.     新工科、新文科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3.     新工科、新文科的专业建设研究;

4.     基于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的探索与研究;

5.     高校“金课”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6. 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7. 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工程教育全过程探索与实践;

8. 面向新工科的工程实践教育体系与平台构建;

9. 面向新工科建设的教师发展与评价激励机制探索;

10.探索建立与学分制相适应的课程设置、学籍管理、质量监控、考核评价等教学管理制度等。

 

一般选题可围绕:

1.     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与实践;

2.     新工科、新文科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3.     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4.     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5.     “一流专业”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6.     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探索与实践:信息技术与人才培养模式深度结合;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过程充分融合,生成教学新形态和新模式;

7.     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优化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8. 基于产出导向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实践;

9.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10.新高考招生改革背景下的课程教学改革;

11.基层教学组织在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课堂教学质量保证、考教分离等方面的改革与实践;

12.实践教学组织方式创新与校企合作机制建设;

13.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研究与实践;

14.高校专业认证标准、课程评估标准研究;

15.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研究和实践;

16.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的实践探索等。

二、     基本要求

1.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好的实践条件,实施方案设计合理,具有可行性,预期成果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实际应用推广价值,能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到示范和指导作用。

2. 每个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且无主持的未结题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学校、出国一年及以上的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3. 申报的教学改革项目必须不属于校级(含)以上已经立项和验收的各类在建项目中明确要完成的内容。

4. 每个学院(部)推荐到教务处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018年本学院院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总数的50%, 2018年尚未立项的学院以最近一年立项的为准。

三、     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申报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上传到教学项目管理平台http://zjut.zlgc2.chaoxing.com/。平台开放时间:20191009800 - 11012300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 学院对学院所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汇总并排序后于117日前将《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各一式一份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务处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确定立项建设名单。

四、建设期限和资助经费

1.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浙工大教[2015]5号)文件要求,项目的结题验收采取学校定期组织汇报答辩会形式。验收项目结题时,请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结题简表、总结报告(不少于1万字)以及项目研究内容相应的佐证材料。重点项目结题时须发表CSSCI及以上相关论文一篇,一般项目须正式发表论文一篇。本年度立项资助的教改项目须在202111月前结题。

请各学院重视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进展,做好项目进程管理,并在学院内部适时举行项目结题汇报会以扩大项目成果共享面。

2. 请学院在推荐意见中明确承诺所推荐项目在立项后给予至少50%的经费配套,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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