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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cwj
发布日期: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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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研究所、工程中心)、科研团队、科研骨干:
根据《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修订)》(浙科成发[2012]44号文件) 相关规定及省科技厅最新要求,申报2020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成果必须于上一年度完成科技成果登记,为做好2020年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要求 1.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完成的科技成果; 2.推荐省政府科学技术奖励的科技成果; 3.推荐按规定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的科技成果; 4.其他科技成果自愿登记。鼓励主动登记自主独立研发或联合研发的科技成果; 同时,科技成果登记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2.成果权属没有争议; 3.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 4.不涉及国家秘密; 5.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书面材料提交 1.《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所属类型的科技成果应具备的相关技术评价证明1份(与《科技成果登记表》合并装订); (1)基础理论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 (2)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或成果鉴定证书、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行业准许证明等);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书、软件登记证书等),以及研制报告、查新报告、用户证明等。 (3)软科学研究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意见或验收意见等);研究报告。 三、登记程序 1.点击下载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9.0”(附件1); 2.安装、运行该系统,按照登记表上的填报要求输入数据,如实填报该表; 3.“导出”已输入的数据,生成“cgsbqy”命名电子文档(ZIP压缩文件); 4.将《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相关评价证明材料纸质稿1份交给学院,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报科研院,电子文档Email发送到cww@zjut.edu.cn,同时请抄送一份给wanjun@zjut.edu.cn,并在邮件中注明:科技成果登记-学院-姓名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欲报2020年省科学技术奖的成果登记请在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如未能在此日期前完成,请提前联系学院及科研院。 2.导出的电子文档(ZIP压缩文件)发送至cww@zjut.edu.cn,同时请抄送一份给wanjun@zjut.edu.cn,。 3、联系人: 科研院联系人: 陈微微 联系电话:88320142 邮箱:cww@zjut.edu.cn 学院联系人: 陈婉君 联系电话:85290667 邮箱:wanjun@zjut.edu.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