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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fanglei
发布日期: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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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校直属研究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19号)精神,为提升高等学校青年教师专业能力,加强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实施“国内访学访工”(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计划。现就2020年选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访问学者选派对象为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二、选派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或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的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接受单位与导师 接收访问学者的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院校,一般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建设高校。访问学者导师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导师库中查询(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也可联系其他上述高等学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以及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硕士点学科导师。 四、推荐名额 不作限额,由所在单位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予以统筹选派。 五、管理考核 为做好国内访问学者的过程培养管理,确保取得预期成果,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要求,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见附件),由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签署意见。 六、申请办法及时间要求 拟申请国内知名高校做访问学者的教师请及时联系接收学校及导师,达成初步意向,并向所在单位申报。各单位按照师资队伍培养需要和选派条件确定人选。 请各单位将申报访问学者教师的《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一式2份、《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1份和电子稿于6月29日前交人事处师资办(东科教楼南223),电子稿发至师资办邮箱。相关表格请见附件。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教育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访学经历及其业绩作为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专业发展规范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做好年度访问学者的申请推荐工作,并为派出教师统筹安排好学习、工作时间,确保访学质量。 联系人:王建琴,联系电话:88320097,邮箱:szk@zjut.edu.cn。 学院申请老师请在6月26日前将《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一式2份、《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1份交计A416,电子稿发至fanglei@zjut.edu.cn,联系人:方蕾,联系电话:852907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