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产教融合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的通知
作者:syf 发布日期:2020-07-31 浏览次数:

学院(部)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建设一科教育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相关要求,推动产教融合人才协同培养,推进我校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学校计划启动2020年度校级产教融合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1. 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实践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并由学院和企事业单位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实践基地的负责人。各实践基地应以人才培养为目标,建立有关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2. 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

    “引企入教,引教入企”,遵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构建有针对性的实践教育方案,积极推动实践教育模式改革,由参与共建的学院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校外实践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实践教育的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实践教育的培养质量等。

  3. 建设产教融合师资队伍

    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高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学院要有计划地选送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进行实践锻炼,积累行业实践经验。实践基地应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4. 建立开放共享机制

    各实践基地在承担本学院的学生实践教育任务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向其他学院开放,主动发布实践基地有关信息,根据接纳能力接收其他学院的学生进入实践基地开展学习活动。

  5. 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实践基地应加强对大学生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的教育,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要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设备,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二、建设形式

    2020年度校级基地将采用“学校主导,学院主体,校院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专业实践教育基地(学院建设、学校认定)。此类基地由学院组织建设,切合人才培养目标,融合专业特色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学校根据基地的运行实效、学生受益情况等,直接将基地认定为校级基地,并予以运行经费支持。

    类基地的认定条件为:1)各学院统筹考虑各专业基地建设的情况(见附件1),对尚未建设实践基地的专业重点扶持,按照每专业不少于3个基地的目标进行建设;(2)对已建有实践基地的专业,及时淘汰“僵尸”基地,形成滚动建设机制。

    此类基地,各学院可按每专业不超过3个(含)的额度申请认定。

    2.综合性实践教育基地。类基地应为兼顾其他学科门类、具备多种实践教育形式的跨学院、跨专业、综合性的实践基地,优先支持参与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参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及参与其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践基地,优先支持以各级协同中心和研究院等为主体建设的实践基地。

    此类基地的申报条件为:(1)每年应能满足一定数量的学生实践(一般不少于30人);(2)能满足实践学生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条件;(3)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管理经验的兼职指导老师,能满足实践教学任务的要求;(4)能长期保持相对稳定。

    此类基地,每学院限报1项;各级协同创新中心、地方研究院每单位限报1项。

    3.国际化实践教育基地。为推进学生国际化培养,2020年度学校将建设国际化实践教育基地。

    此类基地的申报条件为:(1)依托与我校有稳定合作关系的境外高校和机构,以及我校在境外设立的孔子学院等,开展实践教学。(2能满足实践学生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条件;(3)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管理经验的兼职指导老师,能满足实践教学任务的要求。

    此类基地,全校本年度计划立项不超过3项,每学院限报1项。

    4.企业进驻校园类基地。实体企业进入校园,在校内以模拟实习、项目式实习等形式开展实践教学。

    此类基地申报条件为:(1每年应能满足一定数量的学生实践(一般不少于30人);(2)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管理经验的兼职指导老师,能满足实践教学任务的要求;(3)能长期保持相对稳定。

    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建设此类基地,不限申报项数。

    、申报与管理

    1.材料要求申报专业实践教育基地(学校认定)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产教融合实践教育基地认定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2)学校(院)与基地签订的共建协议书、与实践基地建设相关的其他支撑材料。

    新申报的综合性实践教育基地、国际化实践教育基地和企业进驻校园类基地申报材料包括:(1)《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产教融合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2)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以学校(学院)名义与共建单位签订的共建协议等)。(3)反映基地整体情况的35分钟视频文件(制作成ASF或WMV格式,分辨率640*480以上)和3~5幅图片(制作成JPG格式,大小在2MB以内)。

    2.网络申报申报人在9月14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上传到教学项目管理平台(http://zjut.zlgc2.chaoxing.com),通过项目管理平台申报,平台操作手册(http://zjut.fanya.chaoxing.com/portal/news/info?id=3324)。汇总表(见附件4,请发至shenyanfei@zjut.edu.cn)。教学项目平台开放时间:2020年8月218:00-9月20日23:00,逾期系统将关闭。

    3.评审立项。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教学需要,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发文认定和确定建设的实践基地

    四、项目管理

    各类基地建设与管理、经费使用、检查与验收等工作,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5)和《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6)执行。

    为便于基地运行和进行实习管理,2020年度建设的校级实践基地,将全部纳入浙江工业大学实习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管理(zjut.xybsyw.com),相关工作待发文公布后另行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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