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1秋季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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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管理,构建平稳有序的教学环境,探索有助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培育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包括研究生学习情况、任课教师教学情况和各学院教学管理的执行情况。

 2、硕士培养质量自评估工作,重点反馈联合培养研究生实施进展工作。

      二、检查方式

  各学院和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同时开展检查工作。以各学院自查为主,以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深入调研和检查工作。研究生院和学校研究生教学督导组进行抽查。

     三、检查时间

     1、教学第09周至第10周(11月11日至11月21日)。

   2、请各学院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见附件)。请各学院于11月26日前将总结表(打印稿、电子稿各一份)交研究生院。

联系人:刘老师,邮箱:944718096@qq.com,电话:88320875

 

浙工大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1-11-11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