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2年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导师团队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1-04
浏览次数:
关于遴选2022年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导师团队的通知 分享到: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学校研究生教育会议有关部署,全面推进新时代学校卓越研究生教育,探索跨一级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学校启动学科交叉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用于支持组建跨单位、跨学科导师团队,发挥学科交叉团队联合优势,开展创新研究及博士研究生培养。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科交叉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2021〕52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学科交叉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导师团队的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科交叉导师团队申报要求 1.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交叉学科培育工程重点推进医工结合、文理融合、理工交叉,在生命健康+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数字化、地理信息+智慧环保、医疗器械+新材料等前沿和交叉学科领域培植新的学科增长点。 2. 团队组建应跨两个以上一级学科,有明确的团队负责人和依托培养单位,交叉培养方向明确,该培养方向须跨一级学科交叉融合产生、有望产出创新科研成果或新的学科前沿方向。申报团队原则上在其交叉学科方向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有基于学科交叉的科研项目支撑。 3. 导师团队中需要明确主导师 1 名(隶属于责任学科)、合作导师 1 名及以上。申请专项计划招生的导师团队成员均需具有招生当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原则上同一人员作为招生主导师,只能牵头申报一个团队。一个团队限招1名学生。 二、申报办法及程序 1.申报团队填写《学科交叉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导师团队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材料经责任学科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于11月23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团队负责人姓名+交叉研究方向”命名打包,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邮箱:yjspy@zjut.edu.cn 3. 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确定立项团队以及相应专项招生计划。 三、其他 2022年学科交叉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指标拟定10个,其招生、培养、管理、学位授予等,依照《浙江工业大学学科交叉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姜莹莹、方喆 联系电话:88320145、88320902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学科交叉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