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9月学位授予工作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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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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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为强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全面推进新时代学校卓越研究生教育,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22年起每年开展4次学位授予工作。2022年分别在1月、3月、6月和9月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情况。 目前,已完成1月和3月两次学位授予工作。申请6月授予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正处于送审过程。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拟申请9月授予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审网上申请和上传时间预计在7月初,学位授予具体时间安排、申请流程等另行通知。 研究生的最长修业年限从报到入学取得学籍学期开始按学年计算。请研究生结合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学位申请批次,导师加强学位论文指导,学院做好提醒监督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2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