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暨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4-29 浏览次数:

导师、同学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2〕03号)、《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办法》(浙工大研究生院〔2022〕5号)文件,现就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暨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下列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参加优秀实践成果申报:

1.在读专业学位研究生。

2.上一年度已获专业学位研究生(2021年1月及以后毕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校内导师、校外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2.知识产权应归属浙江工业大学,相关成果不涉及技术机密和知识产权纠纷。

3.能够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社会生产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具有较好的实用价值;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与评审

1.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详见附件),并附成果支撑材料,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议。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并择优推荐参评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予以公示。

)材料报送

1.申报表、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成果表现形式: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需附成果简介);文艺作品提供光盘、图册等(需附成果简介)。相关支撑材料: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2.《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

3.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申报表_学院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支撑材料_学院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申报表、成果支撑材料、汇总表三份材料的电子稿和纸质稿,请于5月20日提交,电子版发送邮箱:zhengy@zjut.edu.cn,纸质稿交到计A416办公室。

四、表彰奖励

学校评选不超过50项并统一颁发获奖证书,对成果获得者及指导教师的奖励分别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办法》(浙工大发〔2018〕44号)、《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奖励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22〕5号)发放。


联系人:边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85290136、85290795

联系邮箱:zhengy@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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