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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类)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陈婉君 发布日期:2022-05-26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类)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21〕59号)(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现启动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专项类别

(一)青年英才专项(RF-A)。该类项目的申请者须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正式在编教师,已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等以上科研项目,具有较强的创新活力及领军潜力。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项。

(二)优秀青年科学家专项(RF-B)。该类项目的申请者须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科学家年龄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正式在编教师,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2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项。

(三)杰出青年科学家专项(RF-C)。申请人须为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正式在编教师,获得过国家“四青”人才/项目资助,或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2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且参与获国家科技奖排名前三或牵头获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项。

二、申请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和一流学科攀登工程建设规划,我院的申报指标如下:

青年英才专项(RF-A)  2项

优秀青年科学家专项(RF-B)  2项

杰出青年科学家专项(RF-C)  符合申报条件  不限

三、评审与立项

1.学院推荐:相关学院、直属研究院(中心)认真组织,严格审查,根据申请指标数择优推荐。

请申报者仔细核对申报要求,请6月2日(周四)中午11:00前告知学院办陈婉君申报意向,以便安排学院推荐事宜(格式:姓名,申报类型),并于6月5日(周日)中午11:00前发送电子版申请书+汇总表+申报ppt(3-5分钟)至婉君邮箱wanjun@zjut.edu.cn,因限额存在竞争,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组织评审:科研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

3.发文立项:评审结果经报学校同意,公示后发文立项。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限项要求

1、正在承担的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但本年度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可申报本年度专项项目。

2、同一类型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类)项目只能承担一项。

3、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类)项目的遴选优先向实施学校“科研北斗”计划的创新团队倾斜。

4、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RFARFB类项目不再受理已纳入(或正在公示)学校“健行特聘教授” 岗位的受聘人员申请。

(二)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期内,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开展科教融合工作,吸纳优秀在校学生参与,项目经费可用于聘用应届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职务。

2、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类)项目要求负责人所在学科、学院实行经费1:1配套,并给与承诺。

(三)成果标注要求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技术文件、专利、成果报道等应注明“浙江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Provincial Universities of Zhejiang)和资助项目编号。

(四)申请书填写要求

申请者须按申请类别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科技类)申请书》(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中涉及学科名称、学科代码请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附件2)的学科分类填写,要求填写到二级代码。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获得学院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将双面打印的纸质版申请书(附证明材料复印件于左侧装订成册)、纸质版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各一份于2022年6月8日(星期三)中午11点前报送到学院办陈婉君处,电子版申请书(WORD和PDF格式,文件名均为“专项代码-姓名-研究领域”;含附件)及汇总表发至wanjun@zjut.edu.cn邮箱,未按时报送材料将被视为放弃本次申请,以上材料均以单位名义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联系人: 陈婉君

电 话: 85290667

邮 箱: wanjun@zjut.edu.cn?


附件1: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20220510.doc

附件2: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代码+T.pdf

附件3-汇总表(XX学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