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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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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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工作,支持博士研究生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升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办法》(浙工大研〔2017〕7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新一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 2.申请人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有志于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不涉及延期公开; 3.申请时已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选题新颖,有较大创新性,有望取得创造性成果或解决重大问题。 二、申请与审核程序 1.申请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申请表》(附件2),申请人指导教师及两位国内外同行知名教授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推荐表》(附件3),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 学院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并于2022年6月14日之前完成排序后,将《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和资助类别,经公示、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公布结果。 三、资助年限 申请资助的期限为一年,不满一年的请勿申请。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原有研究的,请提前提出申请,学校将终止该生的资助。 四、其他 1.具体项目管理、资助标准、经费发放等详见《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办法》(附件1)。 2.提交的材料:《汇总表》、《申请表》电子稿、纸质稿各1份,《推荐表》、申请人的佐证材料(含开题报告及评审意见)纸质稿1份。
联系人:姜莹莹 电话:88320145,邮箱:yjspy@zjut.edu.cn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推荐表.doc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