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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导师团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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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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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导师: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科交叉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2021〕52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学科交叉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导师团队的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科交叉导师团队申报要求 1.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纲(2021-2035)》,交叉学科培育工程重点推进医工结合、文理融合、理工交叉,在生命健康+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数字化、地理信息+智慧环保、医疗器械+新材料等前沿和交叉学科领域培植新的学科增长点。 2.团队组建应跨两个以上一级学科,有明确的团队负责人和依托培养单位,交叉培养方向明确,该培养方向须跨一级学科交叉融合产生、有望产出创新科研成果或新的学科前沿方向。申报团队原则上在其交叉学科方向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有基于学科交叉的科研项目支撑。 3.导师团队中需要明确主导师1名(隶属于责任学科)、合作导师1名及以上。申请专项计划招生的导师团队成员均需具有招生当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原则上同一人员作为招生主导师,只能牵头申报一个团队。一个团队限招1名学生。 二、申报办法及程序 1.申报团队填写《学科交叉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导师团队申报表》(见附件)。 2.各博士一级学科所在单位申报限额2项,申报材料经责任学科所在学院审核通过,择优排序推荐并加盖公章,学院填写《汇总表》于7月2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团队负责人姓名+交叉研究方向”命名打包,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邮箱:yjspy@zjut.edu.cn 学院工作安排:请申报团队于7月15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的电子稿按要求报送学院,联系人:边老师,0571-85290136,blj@zjut.edu.cn。 3.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确定立项团队以及相应专项招生计划。 三、其他 2023年学科交叉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指标拟定10个,其招生、培养、管理、学位授予等,依照《浙江工业大学学科交叉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姜莹莹、方喆 联系电话:88320145、883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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