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工大发〔2022〕28号)和研究生院《关于启动2022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制订本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转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和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研究生的质疑、申诉。
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
组 长: 梁荣华
副组长: 陈铁明
成 员: 毛诗焙、杨良怀、沈国江、陈 朋、陈铁明、范 菁、秦绪佳、梁荣华、董天阳(按姓氏笔画排序)
纪律监督:潘 翔
三、接收名额
学院 | 研究生类别 | 专业 | 学习形式 | 转专业名额 | 备注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 学术型博士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同转入专业 | 1 | 按专业接收 |
专业学位博士 | 0854电子信息 (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方向) | 同转入专业 | 1 | 按专业接收 |
学术型硕士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同转入专业 | 2 | 按专业接收 |
083500软件工程 | 同转入专业 | 1 | 按专业接收 |
专业学位硕士 | 0854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方向 | 同转入专业 | 3 | 按方向接收 |
0854电子信息-软件工程方向 | 1 | 按方向接收 |
四、报名条件
1、专业背景要求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要求研究生原在读博士专业为工学[08]门类的学术型博士专业,研究方向符合本学位点的研究方向之一。
(2)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方向)专业学位博士点:要求研究生原在读博士专业为工学[08]门类的专业学位博士专业,研究方向符合本学位点的研究方向之一。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要求研究生原在读硕士专业为工学[08]门类的学术型硕士专业。
(4)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方向)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点:要求研究生原在读硕士专业为工学[08]门类的专业学位硕士专业。
2、其他要求
原导师、原学位点、原学院同意转出,拟接收导师同意,且拟接收导师具有转入学位点入学当年导师招生资格。
五、转专业面试
1、转专业申请者须参加本学院组织的转专业面试,并在提出申请时上传以下复试相关材料。
(1)提交研究思路和方案、学术成果及个人研修计划
(2)提供原导师及拟接收导师推荐意见
(3)申请人已修及需补修学位课清单
2、转专业考核小组成员(待定,不对外公布)
3、转专业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1)12月17日周六前:转专业工作方案上报研究生院
(2)12月23日周五前: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原导师确认同意转出,并填写推荐意见,原学院审核同意后,提交至转入学院所在学院。
(3)12月26日周一上午11点前:拟接收导师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确认同意接收,并填写推荐意见。
(4)12月27日:转专业资格审查。
(5)12月30日前:转专业复试,复试安排另行通知。每人准备5分钟PPT,主要汇报:1.简述学位论文立项的意义、创新点等;2.目前取得的成果:发表论文(期刊名称、等级、发表论文题目)、专利、获奖等情况;3.发表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关联情况;4.其他个人觉得重要的事项。
(6)12月30日前:结果公示及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4、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5、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复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以复试小组成员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
(2)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两部分,各占50%。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六、转专业咨询
联系人:边老师、郑老师
电话:0571-85290136,0571-85290795
传真:0571-85290136
邮箱:blj@zjut.edu.cn
七、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0571-56075072
邮箱:panx@zjut.edu.cn
通讯地址: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计算机学院,邮编:3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