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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1-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中心)、直属研究机构: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2023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遴选,择优推荐一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建设推荐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育种、生命健康、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方向。

2. 可采用两种模式建设。笫一种模式为依托平台建设,联合实验室可依托高校的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平台建设;第二种模式为依托海外引进团队建设。 

3. 推荐报送的联合实验室要符合《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教技〔2014〕3号)的有关立项建设要求,实质运行两年以上,并取得明显建设成效。

4. 教育厅的推荐申报名额为1个。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请于2023年1月31日前填写科研平台申报审批表(见附件),经学院审批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至110403007@qq.com,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稿同时报送,附件PDF请控制在20M以内。材料内容应不涉及敏感事项。

附件:

1. 浙江工业大学科研平台申报审批表.doc

2. 附件1:数据汇总表.docx

3. 附件2: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立项申报书.docx

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的通知_清稿.pdf

5.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