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评选学校2023年度科技进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3-2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展现学校科技创新能力与水平,鼓励科研人员不断追求卓越。通过问题驱动、结果导向的“有组织科研”,培育重大科研成果,促进科技标杆性成果产出。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星耀运河”科技创新周实施方案》(浙工大发〔2022〕57号)精神,现决定评选2023年度科技进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完成的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重要理论创新或重要科技发现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二、评选条件 参评“年度科技进展”的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术上有突破性创见,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或者普遍性实用价值。 2. 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先进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具有重大技术价值;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安全效益,且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3. 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有重大技术创新,实现成果转化或产业化,对产业、行业技术进步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有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并实现成果转化,使工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者国内领先水平。 三、评选程序 (一)二级单位举荐。评选采用举荐制,由各二级单位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年度科技进展”评选举荐书》,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评议后推荐上报,每单位举荐进展数限3项,同时该科技进展主要完成人应知情同意。 (二)职能部门会商。学校科研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联合会商,确定参评成果。 (三)专家评审推荐。学校科研院组织评选形成建议人选。 (四)学校审定。经学校审定后进行公示无异议的,颁发“年度科技进展”证书。 四、激励奖励 (一)入选成果主要完成人优先推荐组建校级重点创新团队; (二)入选成果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入选成果可用于校内职称评审、人才评定、业绩考核等条件认定。 五、材料报送 请将申报材料于4月10日前发送至gyl@zjut.edu.cn。 联系人:科研院成果培育与奖励办公室 张晓娇 联系电话:883201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