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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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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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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直属研究机构: 近期,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 2023 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省教育厅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下班前,逾期视为放弃。申报电子材料请同时提供PDF和Word版本,各高校限报1项(教育厅限推四项),不支持名称与已建有省或国家级平台类似名称的平台申报。为支持更多高校有机会参加评选,省属高校通过省教育厅或有关省直单位申报,每校限报 1个。拟从省教育厅申报的中心,近三年科技经费支出建议应至少达到五千万元以上水平。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9月15日前填写科研平台申报审批表(见附件),经学院审批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至110403007@qq.com,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终稿于9月20日前提交。
科学技术研究院 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