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2024年毕业研究生培养材料及学位论文归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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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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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导师组: 您好!为了更规范地移交2024年毕业研究生档案材料,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1、按照2024年毕业研究生培养材料目录(见附件),整理毕业生个人培养档案,毕业阶段的纸质培养材料归档及核对工作,最晚须在领取毕业证书前完成,并完整移交研究生秘书,由学院统一移交档案馆存档。 2、研究生全部培养材料:学位申请表、成绩单、学位基本数据表、学籍表、学位论文评阅书、答辩记录、表决票、个人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表、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表、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各1份装入一个档案袋(封面填好个人信息)。 3、所有培养材料均需原件,成绩单加盖“浙江工业大学成绩证明专用章”,学籍表加盖“浙江工业大学学籍证明专用章”,学位申请表、个人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表等材料中需要学生、导师、学院签字和盖章的地方请移交前仔细核对,确保均已签字盖章。 4、纸质材料请尽可能双面打印,尽量用回形针或长尾夹装订,避免用订书针装订(最终形成档案时,档案馆要去掉订书针的)。 5、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以“学号+姓名”命名):以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归档管理模块下载的版本为准,由学院统一报送。 温馨提醒:毕业生做好2个一致性校核工作:①须确保论文归档管理模块中提交的学位论文为经导师审核定稿的归档版本,并确保填报的学位论文题目等信息与定稿版学位论文题目严格一致;②须确保学位数据上报管理模块的学位论文基础信息和上述①中信息严格一致。 6、各批次申请学校优秀学位论文的毕业生还须提前报送推优申请材料1套,参照本年度(或上年度)学校推优通知。 7、各批次学位授予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向档案馆移交培养档案相关材料,有关注意事项参照本通知,如有其他特殊变化和要求,我们再另行通知。
档案移交地址:屏峰校区学院办公室计A416。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秘书,电话:85290136。 感谢各位导师、研究生的支持与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