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2024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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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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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增加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急需紧缺人才培养规模,探索基于高水平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的人才培养模式,我院“2024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科研经费博士”)招生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专业、人数
二、招生导师简介
三、招生方式 我校2024年“科研经费博士”采用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两种选拔方式。 (一)硕博连读 采用独立招生模式,申请人须按照《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报名、提交报名材料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参加复试,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科研经费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5.我校在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考生除外)。 6.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7.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 8.有报考导师的书面报考同意书。 (二)普通招考 我院不再组织重新报名,将从未被普通计划录取的考生中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科研经费导师、考生双向选择。相关招生工作安排详见我院网站公布的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四、其他事项 1. “科研经费博士”为专项指标,在招生时按照导师进行招生,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结合导师科研经费指标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科研经费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如涉及导师调整,必须经原报考导师、招生名额未满的导师、考生三方同意,考生提交书面申请,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否则不予录取。 2.“科研经费博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3.体检、学费与奖助学金等相关事项按照《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4.上述说明如与当年国家最新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五、举报、投诉、申诉方式 方 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潘老师 电 话:0571-85290061 邮 箱:panx@zjut.edu.cn 通讯地址: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邮编:310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