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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关于2024年度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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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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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导向和重点 (一)对标“315”前沿。团队研发水平应处于3大科创高地和15大战略领域前沿,能解决人工智能、前沿半导体、生物科技、量子科技、新能源等“5+X”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有望填补我省空白、抢占未来制高点,能支撑服务10大标志性产业链自主可控、安全可靠。 (二)聚焦重点平台。产业化创新团队应依托建有省级及以上科创平台的企业。重点聚焦解决本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鼓励与高校院所开展联合攻关。基础研究创新团队应依托具有省级及以上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创平台的高校院所、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鼓励高能级科创平台与龙头企业组建联合团队,弄通支撑我省紧缺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基础原理,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杀手锏”“卡脖子”技术。创业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来浙前应具备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头部企业等大平台工作经验和能力,具备科技创业技术储备和物质条件。团队研发方向应与依托平台发展定位、主攻方向、主营业务相匹配。 (三)推进有组织科研。团队组建应以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领域重大任务为牵引,凝聚优势力量,打破部门、学科、技术、信息壁垒,倾斜支持跨领域、跨部门整合优势资源集中攻关,在凝练主攻方向、构建人才梯队、配置创新资源方面形成大兵团、大协同、大攻关、出大成果的科研组织机制。 (四)打造战略梯队。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学术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培养成为战略科学家或科技型战略企业家的潜力。核心成员构成和能力水平应与团队有组织科研相适应,40岁以下能担重任、挑大梁的青年科技人才应占团队成员一半以上。团队内部应探索实施支撑人才梯队可持续成长的管理和激励机制。 二、申报条件 团队应包括1名团队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团队负责人和第1、2核心成员来浙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职务,或是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团队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团队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人员年龄计算到2024年1月1日,来浙工作时间、创业企业在我省登记成立时间计算到申报截止时间。 (一)创新团队 1.团队负责人和第1、2核心成员原则上应是近2年内从海内外新引进并已与聘用单位签订工作合同的高层次人才。 2.团队负责人和不少于一半的核心成员应全职在牵头单位工作,且聘用期应连续3年以上,团队成员在牵头单位的省外或国外分支机构工作时间视同在聘用单位工作时间;兼职人员每年为聘用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2个月。 3.团队负责人在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声誉;团队项目目标处于重大科技领域或行业水平的前沿,预期研究成果可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 4.产业化创新团队依托企业应经营状况良好,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3%,能为团队提供充足的科研资金、研发设备等工作保障。 5.跨单位组建的团队应明确各参与单位的比较优势、任务分工、经费安排、知识产权归属以及联合创新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二)破格情形 对于具有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潜力的优秀团队,经省委人才办、省科技厅批准,可在团队成员年龄、引进时间、创业企业创办时间等方面予以适当破格,但破格不超过1项(山区海岛县引进的团队可不受破格项数限制),人才引进时间、创业企业创办时间破格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1.通过“浙江省科技管理运行平合”(https://pm.kjt.zj.gov.cn)—“科技计划” —“省重大科技计划”,进入“省级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在线申报(个人账号或法人账号均可申报)。自主评审通过“浙江省科技人才项目管理系统”(https://pm.kjt.zj.gov.cn/lib/talentdefault.html)进入。 2.省(部)属单位申报推荐的团队,由归口管理部门或本单位网上审核后推荐至省科技厅。 3.本次意向请2024年8月8日16时前告诉我,《2024年度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推荐汇总表》和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8月12日16时前发给我,如多个团队申报,涉及排序,网上截止日期至2024年8月16日12时截止。 学院会在2024年8月16日16时前发送指定邮箱:lilujie@zjut.edu.cn。 四、省里支持政策 按照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产学研一体化联动、研用奖一体化管理改革要求对入选团队进行评价和支持。 1. 经费支持。对创新团队,根据团队研发资金需求和专家评审建议,予以500万元、1000万元两档支持,重点领域特别优秀的团队且单位自筹科研经费支持力度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可予以1000万元高档资助。 2.项目支持。团队研发内容符合我省重大战略需求方向的,纳入“双尖双领+X”项目序列,省财政经费不重复支持。 3.政策服务支持。分门别类做好科技创新政策辅导以及直达快享等服务。 五、其他事项 1.实行限额推荐。学校可推荐申报不超过2个团队。对于芯片、人工智能相关团队,不占申报限额。 同一家依托企业如已有入选团队且未完成验收工作的,原则上应在通过验收后,方可申报新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实际控制人相同的企业视为同一家依托企业),省技术创新中心依托企业和省级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建设期内团队最多不超过3个。 为确保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投入研发工作,同年度同一负责人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团队)原则上仅立1项,由省科技厅统筹研究确定,不再征求本人意见。 2.落实主体责任。团队依托单位是引进和使用人才的主体,申报书填报内容将作为入选后签订团队建设任务书的重要依据。团队申报应作出科研诚信承诺,并承诺本次申报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如发现弄虚作假等科研诚信问题的,经查实后终止申报资格;已入选的,按程序取消入选资格。入选后如发生资金等管理不规范、频繁更换团队成员,随意改变绩效指标等违约行为,或研发进度明显滞后乃至中断的,按程序终止建设。 3.妥善处理异议。遴选过程中,如发生知识产权等纠纷异议,省科技厅将向涉及异议的归口管理部门发送异议转办函,由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党委人才办(省〔部〕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查并形成处理意见。如在下一遴选节点前无法完成异议处理的,中止该团队的遴选程序,在下一年度规定时限内完成异议处理、且申报团队无实质性变化的,可按其中止节点进入下一年度后续遴选程序。如下一年度仍无法完成异议处理,则该团队终止遴选。 4.系统填报技术服务:0571-8511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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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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