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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专利和软著申请费资助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0-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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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专利管理办法(修订)》(浙工大〔2021〕28号)和《关于专利代理、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对放开专利代理机构之后一年内的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费进行资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资助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浙江工业大学为唯一权利人。

2、申请日期:2023年7月9日-2024年7月8日

3、没有项目支撑的专利和软著,即科研管理系统中“申请费支出来源”选择的是“学校支付(教师先垫交,次年返还)”。

资助原则:

原从纵向科研经费本(A、B、C、D、X开头)以及国库专项经费本(G或K开头,不含GY,GZ)支出的申请费,统一返还到教师填写的指定科研发展基金本(J开头);其余经费本支出的申请费返还回原支出经费本。

返还经费本负责人必须是专利的发明人。

三、资助流程:

1.教师填写返还经费本负责人、返还负责人财务工号、返还经费本编号。路径:学校官网主页→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科研系统→高校科研办事大厅→个人中心-成果-专利,找到符合资助条件的专利,点击最右侧“完善返还信息”按钮。

注:科研系统中缺失信息的专利需要补录信息后及时申报,逾期不补发。

a.教师已传科研系统,但是科研系统中缺少申请号、申请日的专利,请教师将受理通知书发给cyy@zjut.edu.cn ;

b.教师尚未传到科研系统的专利,需要教师先补传。(若是教师自己联系的代理机构,还需把受理通知书发给cyy@zjut.edu.cn

请教师于10月28日前完成相关信息的填写,之后学院将进行审核。

2.学院线下审核:导出excel表格清单,核对资助对象是否同时满足3个资助条件,以及返还经费本的项目负责人是否是发明人。学院审核过程中若发现需要修改的,可以自己修改,也可以将正确信息汇总成excel表格,于11月4日前发给cyy@zjut.edu.cn修改。

11月7日前学院和工转中心核对最后资助清单后,学院导出系统中的数据,excel表格签字盖章后扫描件发给cyy@zjut.edu.cn

3.工转中心核定资助金额,并将带有资助金额的清单发给学院留存。

4.计财处划拨。计财处根据工转中心的清单,一次性将经费划拨到教师填写的经费卡中。

四、资助标准:

发明专利不高于3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不高于1050元/件,外观设计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高于450元/件。

由于学校专利申请费预算有限,本次申报工作审核完成后得到符合资助条件的专利总件数,按照上述资助上限价格乘以相同系数得到不同类别专利的资助单价。

五、工转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 88320513;材料接收邮箱:cyy@zjut.edu.cn。


《浙江工业大学专利管理办法(修订)》.doc

关于专利代理、费用标注和支付方式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