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2-1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与学校卓越研究生教育相适应的招生考试制度,学院在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中实施“申请-考核”制。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招生专业、导师
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生总数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报名前请务必与报考导师联系沟通,了解导师科研方向和招生指标,并征得导师同意签字后再报名。 三、选拔条件与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同时具备这些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6年以上(含6年),②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8门主干课程成绩(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证明),③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排名前2名),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应用能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4.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5.未达到上述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且达到及格分数线。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六)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除满足以上(一)(二)(三)(五)(六)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原则上应来自大型企业、重要科研院所,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重大工程等项目中担任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具有成为领军人才潜质。同等条件下,近五年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的考生优先。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四、选拔程序 (一)考生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月5日。我校博士生招生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博士网报”进入报名页面(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具体报名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报名公告”,并按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http://www.yz.zjut.edu.cn/2024/1205/c4271a293134/page.htm (二)考生提交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于2025年1月5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带封面的申请材料装订成册通过邮寄或直接提交到计算机学院计A416办公室(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西六菜鸟驿站邮政收发室),郑老师收,电话:0571-85290795,邮政编码:310023)。 材料清单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完成后,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点击“下载报名信息表”按钮下载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定向考生还须请单位签署意见、盖章); (2)《非定向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报考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须提供); (3)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导师确认书》; (5)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6)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学生证、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等);拟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 ②已获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硕士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以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以及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8门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复印件以及符合校院要求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奖励相关材料。 特别说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学历证明材料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查询申请. 特别注意: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硕士阶段仅有硕士学位证书的(单证)考生应须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学历认证报告办理周期一般在1个月左右,学位认证报告办理周期一般至少需要18个工作日,请提前申请办理。以上如有变化,以学信网的说明和流程为准。 (7)本科阶段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8)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10)代表性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包括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类与申请博士有关的获奖证书); (11)外语证明复印件(认可的外语语种、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标准等具体要求见报考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12)个人简历(带照片); (13)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字数不少于3000字); (14)本人政审表,应届生联系学校辅导员政审,往届生由工作单位或所居住基层党组织政审; (1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资格审核合格页截图(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 (16)在线登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信息汇总表https://f.wps.cn/g/8jIvjuzA/。 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三)学院审核 1.资格审查 ①审核时间:2025年1月17日前 ②审核要求:学院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及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材料评议环节。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特别说明:经学院审核认定未达到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未达到思想政治理论免试条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形式均为笔试,满分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考核时间为2024年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材料评议 ①评议时间:一般为2024年3月下旬-4月上旬(暂定) ②评议办法:学院组织“材料评议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材料评议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包括外语水平(10分)、学业水平(20分)、科研能力(35分)、综合素质(35分)等四个部分。评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③入围名单: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如合格生源充足,原则上不低于120%)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入围综合考核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综合考核 ①考核时间:一般为2024年4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②考核办法:综合考核每生不少于30分钟,考核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包括英语水平考核(20分)、专业基础考核(50分)、综合能力考核(30分)等三个部分,综合考核各部分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任意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③考核方式:采用申请人进行学术报告、“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提问等考核方法,全面考察考生掌握的专业知识、学科前沿、研究方法,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团队意识、身心健康等,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潜质。 五、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招生学院可以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专业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六、拟录取 学校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照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议结果、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一般在 2025年4月下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提出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统一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七、其它 (一)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资格审查小组、招生考核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工作的领导、组织、考核和监督,并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所有考核均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存档。 (二)学院纪委负责对所在学院的审核过程进行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管理中违规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置。 (三)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人,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院均有权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最新规定执行。 (五)上述说明如与国家当年最新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