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3月批次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1-08 浏览次数:

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导师

为做好2025年3月批次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24〕56号)、《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答辩成果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4〕57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性成果要求规定》(浙工大发〔2024〕58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二、请按照《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处理。

三、2025年3月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继续推行全盲审制度。请各导师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参照《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并汇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各学院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普查情况统计表》,供研究生院抽查。研究生秘书需将导师信息(含二导和行业产业导师)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入导师管理-研究生导师指定应用模块进行确认。

四、时间线如下:

时间线.png 

      202503批次申请学位的钉钉群见附件。

三、研究生学位申请

(一)学位论文送审

申请2025年3月批次学位的研究生请于2025年1月15日8:00至2025年1月17日17:00前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申请(需要送审的才申请,以往已送审通过的无需申请)。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直接登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fw.zjut.edu.cn/),用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系统;

2)点击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进行申请;

3)核对学生信息栏内容(若导师信息等有误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填写学位论文信息栏各项内容,并在附件信息栏上传学位论文。

4)点击提交即完成申请(若未完成填报,可先点击保存,完成后再提交)。

(二)学位申请审核

1)申请2025年3月批次学位的研究生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科研成果管理”中登记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术成果。示例如下(注意事项已标注):

   # 请综合考虑成果的重要性进行排序123,硕士默认提供代表性高水平成果一项作为毕业条件,博士建议列出所有有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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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核符合毕业的成果佐证材料。

A. 符合毕业条件的小论文/期刊/专利。需要在官方网站下载,投稿时用的不带官方标识无效!

B. 成果等级证明。符合学术成果原文条款的哪一条:如A/B类期刊等级、CCF等级、SCI检索证明、EI中A类期刊等。

学院预盲审(2025年1月17日-1月19日)

1)学院预审盲评论文1份(PDF版),格式参照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查相关表格。论文不得出现作者及导师姓名等有关信息。盲评论文中删除致谢栏内容,列举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N)即可。

学院学位论文审查工作组将对盲评论文进行专项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研究生安排下一次送审。

2)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所有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学院组织安排一次图书馆查重检测。检测结果以复制比表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一)通过。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小于20%,且段复制比小于30%的为通过,研究生可以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二)不通过。1. 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在20%50%之间,或段复制比在30%60%之间,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签字认可后进行论文复检,复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2. 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大于50%,或段复制比大于60%,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至少半年后方能申请论文复检。

五、学校送审阶段

学院预盲评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导师定稿的盲评版本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PDF格式)。逾期不予处理,直接延期至下一批次送审。学校送审周期2025120-223盲审论文要求:

a、论文封面及内容中不能出现中、英文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

b、论文中可删除致谢栏内容;

c、可简要列举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主要科研成果,如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N)、年月、成果等级等关键信息)

六、论文归档和学位数据上报

在学院上报学位授予材料后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18日)研究生需将归档学位论文在“论文归档”栏上传、学位数据在“学位数据上报”栏完成上报。

请先归档再上报学位数据!!!

1.归档要经过导师审核和学院审核;

2.归档默认上传的是论文的pdf版本(原创性声明页必须签字确认),附件必须上传的是论文的word版本!

3.归档论文的论文中英文题目、论文选题来源和类型务必确保准确,会同步到学位数据上报系统,这类信息如果在上报信息时发现有误,须退回到归档论文页面进行修改,确保归档信息与上报信息保持一致!

4.需暂缓公开学位论文的务必在归档页面勾选,暂缓公开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5.纸质归档材料:见牛皮档案袋 + 《评阅后修改情况表》+ 《答辩后修改情况表》 + 学术成果佐证

七、学院主要工作

以下所有流程详见操作手册,具体操作手册可以进系统下载查看。

(一)学位论文送审环节

在学位论文送审前,请各学院先核对课程成绩是否符合各学位点培养方案要求,完成毕业学分审核。

1.完成匿名性检查。在学位管理-学位申请、重复率检测-学位申请管理点击匿名性检查

2.完成重复率检测。匿名性检查通过后,进入学位管理-学位申请、重复率检测-论文重复率检测管理进行相关操作。

3.学位论文评阅按《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答辩成果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4〕5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请务必准确通知导师和研究生。

专家评阅意见分为A.同意答辩;B.同意经过小的修改后答辩;C.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D.不同意答辩。  

1.评阅意见均为B及以上,可以进入答辩程序。

2.有1位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且其余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申请人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其导师审核同意后送原专家进行复审,复审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才可进入答辩程序;其中,硕士学位论文有1位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且其余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均为A,申请人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也可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修改情况审议表》,经其导师审核同意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入答辩程序。否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3.有1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D或有2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二)答辩环节

1.维护答辩秘书库。在学位管理-答辩、上会-答辩管理模块先对答辩秘书进行维护。

2.指定答辩秘书。在学位管理-答辩、上会-答辩管理模块为参加答辩研究生指定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录入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结果等相关信息,详见答辩秘书手册。)

3.审核答辩资格和答辩公示。在学位管理-答辩、上会-答辩管理模块,审核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后,答辩信息自动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可在学位管理-答辩、上会-答辩公示模块查看,并同时可在研究生院网页的答辩公告栏查看。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答辩成果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4〕57号),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审通过的研究生进行学位答辩,答辩人导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环节

1.维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单。在学位管理-答辩、上会-学位机构管理完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单的维护。

2.确认研究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学位管理-答辩、上会-分委员讨论管理模块确认一下拟申请学位研究生需上哪个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默认是学籍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有特殊情况例外,如计算机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的研究生需重新确认为信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

3.学院秘书审核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并确认上会研究生名单。研究生在学位管理-科研成果填报了学术成果后,学院可在学位管理-学位申请管理-成果符合条款确认 菜单进入编辑页面查看学生科研成果,点击每条科研成果对应操作列详情按钮进行审核,审核之后再完成学生成果符合条款确认工作(即:确认研究生的学术成果是否符合申请学位要求)。符合要求后,在学位管理-答辩、上会-分委员讨论管理-院系初审模块确认上会研究生名单。

4.添加分委会会议纪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审议通过后,在学位管理-答辩、上会-分委员讨论管理-会议纪要维护栏添加完成会议纪要。

5.录入分委员会审议结果并确认。在学位管理-答辩、上会-分委员讨论管理-分委会讨论结果模块录入审议结果并确认。

6.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学位申请人材料、《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及《申请学位暂停情况一览表》等,请各学院于2025年3月3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报送前请将学位审核情况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报送研究生院),逾期者的学位授予将安排在下次进行。

、其他

1.关于学位论文格式,详见附件《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1909版本,请各学院参照该学位论文格式模板执行,严格把关,也可以此规范为基础,制定具有专业特色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版本,报研究生院备案。

2.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学位【2016】27号)及学校相关文件通知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国家及先进技术研究院(前沿交叉科学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虽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

3.研究生或教师若忘记校内统一身份认证密码,可点击校园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的忘记登录密码,用手机或邮箱找回密码。

4.学位管理模块相关细节可能会根据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微调,具体以实际操作手册为准。

5.研究生在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里面可以查看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位申请全进程和结果。

6.研究生具体操作手册可以进系统下载查看。

附件3-学术成果佐证材料-封面(必须打印).docx

附件4-归档材料(牛皮档案袋封面).jpg

附件1-毕业用表.zip

附件2-答辩用表.zip 

钉钉群.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