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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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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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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加快落实学校第八次党代会关于人才培养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科产教融合人才培养,进一步强化新型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学校拟启动2025年度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1.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基地应为学院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等共同建设,由双方相关领导或教师担任负责人,要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建立健全有关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2.推进人才协同培养 基地共建双方要共同制定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组织实践教育的实施,评价实践教育的质量等,并为探索“2+1+1”(学校2年+现代产业学院1年+地方1年)式教学、项目式教学、PBL教学等实践教学改革提供支撑。 3.打造产教融合师资队伍 依托基地“引教入企、引企入教”,有计划地选送青年教师到相关岗位进行实践锻炼,积累行业企业实践经验;引进“行业精英进校园”课程特聘教授或企业一线专家参与实践教学,共同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 4.建立开放共享机制 基地除承担本学院的实践教学任务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向其他学院开放共享,接收其他学院的学生进入基地开展学习活动。 5.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基地应强化大学生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教育,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设施,保障实习实践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二、建设形式及申报额度 1.建设形式: (1)依托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以国家、省、校级现代产业学院为建设主体,联合行业领先企业共建“1+1+N”(1个现代产业学院+1家龙头企业+N个产业链企业)新型科产教融合实践平台。此类基地要能提供开展实习实践、创新训练的教学条件和教学资源,每年能接纳一定数量的学生(一般不少于30人),且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的指导老师,并能保持长期稳定合作。 (2)从院级基地中遴选推荐。学院根据各专业院级基地运行数据(另发),优先推荐近3年接收实习人数多、运行稳定、合作深入的基地,优先推荐参与“行业精英进校园”课程特聘教授计划的基地。 2.申报额度:每个学院申报推荐总额度不超过2个。建有现代产业学院的学院,可按两类各1个的额度申报;其他学院,可从院级基地中遴选推荐2个。 三、申报流程 1.以现代产业学院为主体申报基地,负责人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学校(院)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共建协议书及其他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条件设施等)。 从院级基地中遴选推荐的基地,需提供共建协议书和其他支撑材料(教学计划、实习人次、条件设施等)。 2.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将上述材料和《浙江工业大学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5年6月17日前发邮箱(shenyanfei@zjut.edu.cn)。 3.学校将根据学院推荐情况,通过项目评审或实地考察,择优立项。 四、基地管理 基地立项后,应全部导入“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学校将根据基地接纳本科生人数、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习指导等情况,划拨建设经费或运行经费,学院也应给予必要的配套经费支持。 基地建设、经费使用、检查与验收等工作,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3)和《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4)执行。 |